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秘〔2010〕50号 |
|---|---|
| 颁布日期:2010-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0〕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改进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方法,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在下情上报、服务决策和推动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报送数量不多和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情况、协调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地各部门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提供决策服务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政务信息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制发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通报并实行计分考核,各单位应及时掌握本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并据此了解、调整和改进本单位信息工作。
(二)重要信息约稿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采取下发约稿通知或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有关单位约取政务信息,承接任务单位应按照约稿内容和规定时限认真组织完成,保证信息质量。
(三)信息编辑审核制度。信息编辑要进行认真阅读、筛选、分类、加工和处理,各个环节都要实行责任制;各单位报送政务信息应履行审核签发手续。
三、强化政务信息工作组织保障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对口科室和专兼职信息员,并于8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见附件1),共同做好信息工作。
(一)要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主管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二)各单位的具体承办机构应切实增强责任感,在信息工作制度、标准、规范、程序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信息工作。
(三)各单位负责同志要经常了解信息工作,适时督促检查,提要求、出题目、交任务,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政治上要关心,业务上要指导,工作上要支持。
四、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定期汇总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按月对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对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对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记分,并根据记分结果进行分类排序。
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其他地市的做法,实行量化记分制,以报送信息被采用情况和获得领导批示情况作为记分标准。凡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的信息,每条计0.2分,并以此为基础分。《昨日要情》采用的信息,每条2分(信息短波1分);《报省信息》采用的信息,每条3分;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10分;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20分(同条信息被不同级别信息载体采用,取最高得分值);被市、省和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分别加10分、20分和30分;完成约稿信息课题的,每条加5分。无故未完成约稿信息的,每条扣5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要信息迟、错、漏报和报送信息失实的,每条(次)扣10分。同条信息被不同领导批示的,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得分值。年度按记分标准累计得分排序并通报各单位。(联系人:胡元生易爱国,联系电话:3123166,传真电话:3123177,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政务信息网络登记表
2.政务信息报送单位名单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政务信息网络登记表
(报送单位签章)
单位
名称
分管
领导
姓名
联系电话
科室
领导
姓名
职务
联系
电话
手机
信息员
姓名
职务
联系
电话
手机
电子
邮件
QQ号
附件2
政务信息报送单位名单
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怀远县政府、五河县政府、固镇县政府、龙子湖区政府、蚌山区政府、禹会区政府、淮上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经信委、民委(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体育局、住建委、交通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版权局)、规划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局);
三、市政府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派出机构、其他有关机构:市安监局、统计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防办(民防局)、法制办,市管局(接待办)、旅游局、招商局(对外合作局)、金融办、供销社、地震局、公积金中心、招标局、投融资中心、重点工程局,外办(侨办)、物价局,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局、工商改革办、档案局(档案馆)、台办、政府新闻办、残联、仲裁委;
四、垂直管理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蚌埠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邮政局、气象局、蚌埠海关、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国家统计局蚌埠调查队、盐务局、蚌埠无线电管理处;
五、重点企业及有关单位:电信蚌埠分公司、移动蚌埠分公司、联通蚌埠分公司、市城投公司、蚌埠投资集团、丰原集团、丰原生化、八一股份、华光集团、环球药业公司、蚌埠卷烟厂、安徽水利开发股份公司、国电蚌埠电厂、安徽柳工公司,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社科联、文联、侨联。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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