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巢湖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0-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巢湖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意见》(皖政〔2009〕10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不仅能够为参保人员在省内无障碍流动创造有利条件,也为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实行省级统筹有利于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互济功能,从根本上解决省内地区之间基金结构性矛盾,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奠定良好基础,对全面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均衡企业负担、保障民生、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省级统筹工作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的决定上来,坚决服从省级统筹大局,集中精力全面推进这项改革在我市顺利实施。

二、省级统筹目标

省级统筹的工作目标就是全省范围内做到六统一:即统一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项目和标准、统一执行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实行基金余缺调剂、统一建立基金缺口分担机制,统一养老保险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

三、明确基本要求

(一)统一执行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制度和政策是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县、区政府和人社部门不允许自行制定养老保险政策,已经出台与省有关政策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二)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金。基金由省级统一核算,统一调度使用,实行省和市两级管理,省对市实行预算管理,全市实行基金统收统支。各县、区养老保险收入作为市级收入直接缴入市级国库。全市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专户拨付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支出户。

省级统筹实施后,县、区基金收入财政专户予以撤销。市财政在县、区设立基金收入财政分户,暂存省级统筹前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县、区确需动用结余基金,通过预算安排。

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县、区设立支出分户,专门用于县、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等支出。分户预留两个月发放基金,正常按月申报、年终统一结算。

(三)统一编制和实施预算。全市养老保险收支预算由市养老保险征收和支出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各县、区按照《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目标考核试行办法》编制基金收支预算上报市经办机构,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连同市本级汇总后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审核,经市政府批准后报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

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县、区政府依然是养老保险工作的主体,市政府按照考核办法对县、区政府进行考核,预算基金缺口由省从统筹基金和地方结余基金中弥补,未完成预算形成的基金缺口由同级财政弥补。县、区的财政弥补资金由同级财政上划到市财政专户。县、区弥补缺口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按时足额发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应用系统。全市各级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业务规程、管理制度、统一数据标准和信息应用办理业务。各县、区要按照金保工程标准进行数据整合,保证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市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数据集中到市中心数据库,逐步建立社保、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社会保险统筹管理,异地业务、宏观决策、基金监管、公共服务工作信息化,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格落实责任。实现省级统筹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强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是本地省级统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狠抓扩大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基金征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并严格奖惩,确保省级统筹顺利实施和正常运行。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人社部门在不断完善省级统筹相关政策同时,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努力做好养老保险扩面、稽核、个人账户管理、基本养老金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各项经办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筹措基金确保养老保险金发放,同时要将本级按计划落实扩面、征缴、稽核、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等专项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支持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

各级地税部门要参与基金预算的编制,认真执行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强化基金征缴,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基金征缴、发放和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各级工商部门要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基本情况按季度通报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做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三)强化督促考核。为确保省级统筹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市里制定省级统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县、区进行考核,严格按照省政府挂钩机制规定进行奖惩兑现,努力在全市形成目标明晰、责任明确的奖惩考核体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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