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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阜阳市2013年度新增经适当投资可达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阜政秘〔2013〕158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阜阳市2013年度新增经适当投资可达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180号)、《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办法》(皖国土资〔2008〕119号)、《安徽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预算审查办法》(皖国土资〔2008〕140号)等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你县们上报的43个新增经适当投资可达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67.48公顷)规划设计和预算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各地要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保证在2013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
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项目监管,建立和落实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项目实施的整体效果;
三、县级财政部门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按规定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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