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阜城至周边县城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村镇建设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阜城至周边县城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村镇建设管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阜城至周边县城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村镇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阜城至周边县城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是构建阜阳城市圈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实现城乡一体的骨架道路。目前市政府正在组织实施阜城到周边县市的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切实把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成为经济拉动线、形象展示线、交通便民线、运行安全线,必须加强道路沿线村庄集镇房屋建设管理和村容镇容整治,认真解决沿线建房、骑路建房、随意建房等突出问题。为切实加强阜城至周边县城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村镇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管理工作重点范围
当前,突出抓好阜阳至太和(G105线)、阜阳到临泉(S102线)、阜阳到阜南(S202线)、阜阳到颍上(S102线)公路及阜阳到插花、阜阳到袁寨口孜、阜阳到伍明、阜阳到王店南等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两侧1公里范围的村镇房屋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建设管理工作重点
1.优先抓好村镇规划。2012年前完成阜城到县城公路沿线各镇规划的调整审批,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沿线保留村庄规划,定点编制村庄规划,划定建设用地范围,作为村庄建设用地的依据。
2.采取坚决措施,严控违法建设。要重点抓好沿线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的拆迁、沿线摆摊设点、堆放建材杂物的清理工作及广告标牌的整理更新,扎实开展村容镇容整治工作。
3.严格规划审批,规范建设行为。本通知所明确建设管理重点范围内的建设,按行政辖区分割由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新建房要按城市、镇、村规划的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新型社区。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新建社区要按城市的标准建设高层或多层居住区。特色村镇要注重保护原有建筑的历史风貌和环境特点,鼓励结合土地整理,实行整村推进建设居民新村,禁止新占耕地建设低层住宅,禁止建设一户一宅。
4.加强新建社区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环境卫生等市政基础设施,推进环境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适度超前配套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5.建设节能、节地、节水的绿色社区。
三、明确扶植政策
1.整合交通运输、水利、扶贫、现代农业、土地复垦、农村危房改造、能源等扶植政策,集中资金支持骨架道路沿线村镇建设,把沿线村镇建成功能配套、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的示范社区。
2.沿线农民购买新规划建设的农村社区房屋,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集资建房的优惠政策。
3.旧村改造整理出的土地可保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性质。
4.村庄改造腾出的土地指标可交县、市、区政府统一调配使用,并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偿。
5.县、市、区政府拨付专项经费用于村镇规划的编制费用。
四、明确工作责任
阜城到县城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市容管理、文化、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市政府将组织开展督查和考核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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