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明电〔20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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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铜政办明电〔2012〕1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随着天气日趋炎热,学生溺水、传染病、食品卫生、用电等安全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夏季学生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要进一步认识当前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至上、生命第一”的理念,抓住关键环节,调动各方力量,确保学生安全。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重心下移,发挥各乡镇、村(居)委会熟悉人头、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和直接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优势,实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制。教育、公安、综治、卫生、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工商、旅游、质检等部门及有关群团组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切实尽职尽责,做好联防互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青少年儿童安全措施落实台账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重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针对夏季学生安全工作特点,当前,要重点开展好预防溺水、交通安全、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一是加强防溺水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夏季、暑期学生溺水事件易发的特点,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督促管辖范围内各水域权属主体对全市江河、湖泊、水塘、水库等涉水区域设立明确警示牌等安全标识设置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管理,重点是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和学生可能去的水域进行排查,设置禁止戏水、游泳的标志牌,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全市各类游泳池监管,做好学生游泳安全防范措施。各学校要配合村(居)委会共同督促家长等监护人切实发挥监护作用,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融“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结合国务院《校车安全条例》,全市各部门要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12〕12号)要求,切实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学校门口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卫生、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学生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食堂设备及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等环节必须符合有关操作规范和流程,不得购置“三无”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危害师生健康。
四是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对宿舍区、图书馆、实验楼、锅炉房等重点部位要逐一检查,大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软硬件水平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营造氛围
各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辟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宣传专题片、专家访谈、滚动字幕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知晓率、覆盖面和实际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全面落实“六个一”活动基础上,广泛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节假日反复讲,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安全知识竞赛、制作知识展板、配备宣传挂图、发放安全手册、开展家访活动、发出致家长一封信和经常性短信提醒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传染病、交通安全、用电等事故的具体措施,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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