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 文号:芜政〔2013〕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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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促进新能源技术应用,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安徽省芜湖市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的复函》(国能新能〔2012〕431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清洁高效、多能互补、先进适用、综合协调”的原则,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用热、供暖和建筑节能中的应用。发挥生物质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推动生物质能在城区的多元化综合利用,形成特色。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在城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超过6.5%。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芜湖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积极探索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能源化利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光电、地源热泵制冷/采暖等各类新能源在城市的应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量,促进城市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生物质能源化利用。
1.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加快芜湖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步伐,制定并完善垃圾丢弃、储存、运输、处理规定,建立合理、规范的垃圾分类回收、运输和处理收费制度,不断提高城市垃圾处理的规模和水平。到2015年,垃圾焚烧热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1500吨,垃圾焚烧年替代能源量6.1万吨标煤。
2.餐厨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按照国家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要求,选择可靠、先进、经济的处理技术,采取统一收集、运送,大规模集中处理的方式,合理处理并能源化利用餐厨废弃物。出台《芜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全面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到2015年,建设并运行一座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0吨,年替代能源量0.19万吨标煤。
3.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乡村环境整治,积极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发展生物质能。争取扩建现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年利用秸秆超过2000吨,替代能源量0.1万吨标煤。重点规划布局建设年生产能力1万吨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20-30个,年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不少于22万吨,替代能源量11万吨标煤。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利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替代原煤。
4.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快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实现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实施污泥垃圾生物质混合焚烧发电示范项目,日处理污泥200吨,年替代能源量0.37万吨标煤。
(二)新能源汽车应用。
加快混合动力车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公交工程。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组织管理体系、配套设施网络体系和运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网络、电池报废和回收体系的建设,探索充电服务设施的网络化、商业化运营和适用性建设。到2015年,开辟2条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投入100辆纯电动公交车,年替代能源量2525吨标煤。
(三)太阳能综合利用。
1.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在推进太阳能与城市居住建筑一体化的基础上,推进太阳能在工业企业的利用。到2015年,新增太阳能集热器68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民用建筑太阳能集热器38万平方米,新增工业建筑太阳能集热器30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千人,年替代能源量12万吨标煤。
2.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利用财政资金补贴或上网电价补贴,鼓励在工业园区、学校等屋顶面积相对集中、产权清晰的建筑物上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实施金太阳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到2015年,太阳能光伏系统累计安装超过8万千瓦,年替代能源量超过2.74万吨标煤。
(四)浅层地热能综合利用。
具有冷热需求的宾馆、酒店、养老院、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推广采用热泵冷热联供系统;选择部分有条件的新建居民小区推广热泵冷热联供系统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增地源热泵供热供冷的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年替代能源量6万吨标煤。
四、保障措施
1.构建组织保障体系。市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协力推进示范城市建设。新能源城市建设目标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2.落实并争取政策支持。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新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确保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接入电网。
3.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引进多种投资主体和需求主体参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立财政专项投入制度,投入必要的财政专项资金并制定实施细则,对新增太阳能光热、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地源热泵供热供冷、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燃煤锅炉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改造、新能源公交车、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及污泥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进行支持,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实施。
4.搭建技术创新平台。依靠技术进步,提高新能源利用水平。鼓励新能源装备和原创技术的发展,促进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高新能源产业的科研投入。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快新能源利用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
5.营造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绿色能源消费理念。组织开展发展新能源的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认定一批应用新能源的典型(示范点),推广一批新能源技术和产品,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重要性的认识。
附件:1.芜湖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芜湖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3年5月4日
附件1
芜湖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潘朝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丁祖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冯克金市委常委、副市长
朱诚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张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跃文镜湖区区长
奚南山弋江区区长
茆斌鸠江区区长
贾贤燕三山区区长
陆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萌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汪斌市发改委主任
王志鹏市经信委主任
杨少华市科技局局长
刘杨市财政局局长
何晨市住建委主任
袁鹏市市容局局长
刘敏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家林市农委主任
韩万青市环保局局长
高文市统计局局长
马纪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高正民市质监局局长
李宗芜湖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徐丽娟市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汪斌同志兼任。
附件2
芜湖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和目标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承担市新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综合协调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任务,促进创建目标实现。
2013-2015年
市发改委
2
扩建垃圾焚烧热电厂,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达1500吨。
2014年
市市容局
3
出台《芜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建设并运行一座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0吨。
2014年
市市容局
4
争取扩建现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年利用秸秆超过2000吨。
2015年
市农委
5
规划布局建设年生产能力1万吨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项目20-30个,年生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不少于22万吨。
2013-2015年
市农委
市环保局
6
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利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替代原煤。
2013-2015年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7
实施污泥垃圾生物质混合焚烧发电示范项目,日处理污泥200吨。
2014年
市住建委
8
开辟2条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
2015年
市交通
运输局
芜湖供电
公司
9
新增民用建筑太阳能集热器38万平方米。
2013-2015年
市住建委
10
新增工业建筑太阳能集热器30万平方米。
2013-2015年
市经信委
11
金太阳工程、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累计安装超过8万千瓦。
2013-2015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
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12
新增利用地源热泵供热供冷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
2013-2015年
市住建委
13
积极争取国家、省新能源发展各项政策。
2013-2015年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14
落实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建设的有关规定。
2013-2015年
芜湖供电
公司
15
建立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并制定实施细则。
2013年
市财政局
16
提高新能源利用科技水平。
2013-2015年
市科技局
17
加强舆论宣传,倡导绿色能源消费理念。
2013-2015年
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