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芜政办〔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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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市直各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和检查事项,都要列入清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样式见附件),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全市范围,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积极探索建立统一平台、相对集中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可以在抽查总比例内直接确定为检查对象。将“双随机”抽查与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等工作相结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监管的日常巡查内容原则上不作为随机抽查的重点内容。同一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不同部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由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统筹,尽可能实施联合抽查。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和相同的检查内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后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抽查范围,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抽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实施机构人员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内容,使每一项随机抽查事项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有力。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积极探索开展公证部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等,对抽查全过程开展监督,推动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下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报送市编办和市工商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按季度列明,市工商局负责汇总并统筹安排市直相关部门的联合抽查工作,并先行统筹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个部门的年度抽查工作。
(五)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形成联动机制,建立覆盖各类市场主体的网格化市场监管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清单思维,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区业务指导和培训,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完善改革配套。要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相衔接,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互促共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推广随机抽查与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协同推进,创新监管举措,提升监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要建立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抓好任务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落实“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等任务,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监管“自选动作”,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本部门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明确时间进度,确定今年的抽查工作计划,落实责任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将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编办)。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对承担(含授权委托)检查职责的事项,也应建立“双随机”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县区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附件:芜湖市xxx(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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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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