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芜政办秘〔2013〕67号
颁布日期:2013-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区、开发区及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2时前将灾险情报市国土资源局。

传真电话:3115839,联系电话:3121175。

2013年6月9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政办明电〔2013〕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日,我省大别山区及长江以南普降暴雨、大暴雨,未来几天还有雨水天气,极易引发地质灾害。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务必防止松懈麻痹情绪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这根弦,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责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指挥到位。各级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会商和监测预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临灾避险各项措施,做好防灾抗灾的物质和技术等准备,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并妥善安置。

二、加大力度,全面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继续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险情隐患苗头,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做到知隐患、能防灾、会避险。要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要求,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防灾避险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三、落实制度,坚持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类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发现灾情、险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切实做好群众临灾避险和安置工作,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5时前将灾险情报省国土资源厅。

省国土资源厅电话:0551-62553178,传真:0551-62553177,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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