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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龙政综〔2014〕163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龙岩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的请示》(龙国土资〔2014〕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岩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发布实施。
二、市级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和深化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市级行政区土地整治活动的政策性文件,是统筹安排各类土地整治资金的重要依据。涉及土地整治活动的相关规划,应与土地整治规划做好衔接。
三、要通过实施《规划》,规划期内建设58.5万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规范实施村庄土地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积极开展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土地复垦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四、要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按《规划》要求,加快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规划成果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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