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罗区西陂街道陈陂村三组陈夏生户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公告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新罗区西陂街道陈陂村三组陈夏生户房屋实施强制拆迁的公告

龙政拆告〔2014〕7号

2012年,原龙岩市房地产管理局对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陈陂村三组陈夏生户房屋已作出龙房拆〔2012〕4号《拆迁行政裁决书》,申请执行人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月21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龙新执审字第49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现限被拆迁人陈夏生在2014年5月25日前,将被拆迁房屋交付拆迁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拆除,逾期则实施强制拆迁。

特此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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