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地质灾害搬迁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地质灾害搬迁任务的通知

南政办〔20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地质灾害搬迁三年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闽政办〔2014〕59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2016年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的通知》(南政综〔2014〕106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地质灾害威胁搬迁工作实施,依据各县(市、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和高陡边坡威胁情况以及省政府下达的搬迁任务数,现将2015年地质灾害搬迁任务予以下达,请各地抓紧实施,并抓好责任落实。

具体搬迁户数为:延平区300户、建瓯市180户、顺昌县180户、浦城县160户、松溪县160户、政和县60户、邵武市50户、建阳市50户、武夷山市40户、光泽县20户,合计1200户。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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