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平市“十二五”教育强县分年度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8-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平市“十二五”教育强县分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在征求县(市、区)意见基础上,市政府研究制订了南平市“十二五”教育强县分年度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教育强县,是保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服务南平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在推进教育强县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教育工作的战略部署,遵循“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把创建教育强县作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建设。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创建重点

“十二五”期间我市创建教育强县的总体目标是:4个县(市、区)建成教育强县,占我市县(市、区)总数的40%。具体分年度计划是:2012年武夷山市、2013年邵武市、2014年建阳市、2015年延平区教育强县通过省政府验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市创建规划,对照教育强县评估标准,科学制定创建方案,主动作为,有效推进,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三、积极宣传动员,营造争创氛围

教育是全社会、全民族的根本大业。要鼓励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发动更多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投入教育、兴办教育,努力形成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社会氛围。要积极宣传创建教育强县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按时实现教育强县目标。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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