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1-3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南政办〔20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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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南政办〔201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落实国土资源工作政府目标责任制,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耕地补充任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12〕20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各县(市、区)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选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应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10月底前动工建设,按时竣工验收。补充耕地项目落实和工作进展等情况通过国土资源部备案系统报送。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且未通过有偿调剂方式补充补足耕地指标的县(市、区),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将暂停受理其下一年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
附件:南平市2013年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30日
附件
南平市2013年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表
单位:亩
县(市、区)补充耕地面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延平区13804300
邵武市18806000
武夷山市17005100
建瓯市18409000
建阳市18209700
顺昌县16506000
浦城县18508500
光泽县14608900
松溪县13604000
政和县15608500
合计1650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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