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宁政文〔2016〕70号
颁布日期:2016-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通知

宁政文〔2016〕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督察通知书》(沪通〔2016〕2号)要求,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定于一季度开始对我市开展例行督察,全面检查我市2015年土地利用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为做好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确保例行督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宁德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各项材料的准备和外业对照核查、与各级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确保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做好督察工作资料收集、实地核查,以及整改等工作。

(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供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有关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会议纪要和抄告单。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做好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执法及其他方面资料的收集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填报有关表格及提供资料工作;对工作中需要相关成员单位协助配合的,积极主动牵头。

(四)发改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已核准、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关材料。

(五)财政部门负责提供2011年以来土地出让金缴纳有关情况、2015年没收地面物接收工作有关材料。

(六)人社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上报审批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

(七)住建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已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有关材料。

(八)农业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土地流转及利用有关材料。

(九)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围填海计划执行情况有关材料。

(十)国资部门负责落实同级政府投融资平台成立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和目前仍在名下全部土地项目的有关材料。

(十一)规划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材料。

(十二)地税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办理土地登记的单位缴纳土地契税有关情况。

(十三)土地收储机构负责提供储备状态的土地项目有关材料,2015年审批土地的征地补偿发放等情况。

(十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提供2015年土地违法案件中涉及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有关材料。

(十五)公安机关负责提供2015年查处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有关材料。

(十六)人民法院负责提供2015年受理、审查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有关材料。

(十七)人民检察院负责提供2015年土地违法案件涉嫌构成犯罪的有关材料。

(十八)市效能办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认真做好备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我市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总督办、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验收。

(二)自查自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督察通知书》(沪通〔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扎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迅速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宁德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9日

附件

宁德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隋军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林志坤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勤铃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吴元祥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郑志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雄市发改委主任

高一鹏市财政局局长

陈幸市人社局局长

何必良市住建局局长

阮永光市农业局局长

王青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刘宗廷市国资委主任

李荣春市规划局局长

李建功市地税局局长

周春海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松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光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黄其山市效能办专职副主任

郭文胜蕉城区政府区长

冯静古田县政府县长

吴允明屏南县政府县长

叶其发周宁县政府县长

张成慧寿宁县政府县长

林小楠福安市政府市长

雷祖铃柘荣县政府县长

包江苏福鼎市政府市长

颜谋元霞浦县政府县长

陈旺玉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林勤铃(兼任),副主任周春海(兼任)、林绍斌,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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