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塔组团金马路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洋贵塘)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塔组团金马路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洋贵塘)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宁政文〔2015〕137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塔组团金马路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洋贵塘)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15〕137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要求审批金塔组团金马路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洋贵塘)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规〔2015〕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金塔组团金马路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洋贵塘)地块(350901-07-G-YGT-03地块、350901-07-E-YGT-05地块、350901-07-G-YGT-04地块、350901-07-E-YGT-06地块、350901-07-E-YGT-04地块、350901-07-E-YGT-03地块、350901-07-E-YGT-02地块、350901-07-E-YG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二、金塔组团金马路北侧沈海高速公路东侧(洋贵塘)地块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一)350901-07-G-YGT-03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82853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用地(R21),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350901-07-E-YGT-05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59380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不小于0.7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20%且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5%且不大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350901-07-G-YGT-04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8241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350901-07-E-YGT-06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2971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350901-07-E-YGT-04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5008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350901-07-E-YGT-03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20874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A51);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350901-07-E-YGT-02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15674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用地(R21),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350901-07-E-YGT-01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14806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用地(R21),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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