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安置房确权发证工作情况的通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安置房确权发证工作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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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安置房确权发证工作情况的通报
莆政办〔2014〕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党组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莆政群组办〔2014〕2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的政府主导性项目拆迁安置房确权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4〕122号)、《关于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的通知》(莆政办〔2014〕125号)的工作要求,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政府主导性征迁安置房项目的确权发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安置房房产证完成办理7259套,建筑面积120.12万平方米;正在办理6209套,建筑面积81.97万平方米;未办证16171套,建筑面积274.63万平方米(具体见附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作重视不足。各区政府办证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工作进展不平衡,前期工作未抓实,办证工作人员普遍不足,办证要素保障力度不够。
(二)服务意识不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与各区政府工作对接不力,大局意识薄弱,思想不统一,未提前介入帮助指导,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三)政策把握不准。各区政府对办证相关政策把握不准,办证相关审批程序未到位,业务能力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调整充实办证工作人员,把工作力量下沉到一线,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细化办证工作计划,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倒逼进度,建立工作通报制度。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攻坚克难,共同担当,全力推进安置房产权登记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责。市监察局、住建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安置房办证情况的督查力度,监察部门对安置房办证工作要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安置房产权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qswj/pt/201411/P0201411135727709295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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