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3〕1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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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6-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三明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
为推动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闽政〔2011〕7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3〕47号),进一步明确2013年全市质量工作重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惠民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管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重点流域环境整治为重点,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加强江河、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车用汽油、柴油产品质量监管。配合构建食品进口注册工作体系。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探索建立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体系。推动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性服务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开展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打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加大服务“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开展农机、化肥、农药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饲料质量安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打假护农”专项行动和市场大检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加强重点工程和重大设备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交通运输设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质量监理,为铁路建设等重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提供保障。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针对风景名胜区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商业和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重点办
四、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认真组织和完善三明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工作,支持大田高山茶、尤溪革基布、清流鲜切花等积极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继续做好“三明梅列区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工作,支持“三明市出口白炭黑质量安全示范区”、“沙县出口柑桔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完善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在我市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大的产品和服务为重点,努力培育一批高端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建立三明知名品牌数据库。
牵头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工商局、旅游局
五、做好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监测评估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以解决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功能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交通及铁路产品、有机产品、服务外包等认证。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落实国际邮路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外经贸局、卫生局、公安局、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安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组织开展质量专项整治与提升活动
严查彻办酒类、儿童玩具、汽配、化肥、室内装修材料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对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农业局、卫生局、外经贸局、工商局
七、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在大中型企业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汽车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落实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以及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在消费品生产企业中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主动报告制度。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开展质量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先进标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企业质量成功经验分享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展加油站、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眼镜制配、超市、宾馆酒楼等服务业诚信计量活动,开展旅游行业“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组织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打击旅游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九、开展全市“质量月”等系列主题活动
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质量月、质量文化主题公园、城市质量节、质量安全周、质量夏令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弘扬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案件。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清新居室行动和质量专家企业行等专项活动。积极推动建立一批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加快省级、市级和县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及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推进质量工作考核激励
完善市、县两级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待省《政府质量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印发后,结合我市实际组织落实并制定实施方案,将质量安全与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支持永安市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组织我市企业积极申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国资委、统计局、效能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门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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