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有效期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文号:厦府〔2015〕86号
颁布日期:2015-03-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有效期的批复

厦府〔2015〕86号

市国土房产局:

你局《关于延长〈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函》(厦国土房函〔2015〕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延长我厅转发的《厦门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厦府办〔2011〕86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至2017年4月18日。请你局按照办法,继续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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