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你五部门《关于上报白银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请示》(市发改西部〔2014〕8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全市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总体规模为10.96万亩,涉及会宁、靖远及平川两县一区;严重沙化耕地面积23.96万亩,涉及靖远、景泰、平川两县一区;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42.99万亩,涉及会宁、靖远、景泰、白银三县一区。

全市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总投资125301.1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种苗补助和退耕还林补助费108416.57万元;群众投工投劳15949.70万元,由当地农户投工投劳折资解决;中央财政投资检查验收等其它费用934.92万元。

为确保全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顺利开展,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实施好《方案》内容。市发展和改革委要做好建设任务的综合协调和上下衔接工作;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下达、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市林业局、农牧局全方位做好符合条件农户退耕还林还草的申报、确认和汇总等工作;市国土局及时准确提供数据,依据国土二次调查和年度变更成果,将非基本农田坡耕地落到地块,确保建设任务符合国家、省上的要求。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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