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穗府办〔2012〕21号文件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穗府办〔2015〕31号
颁布日期:2015-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穗府办〔2015〕3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穗府办〔2012〕21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2〕21号)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7月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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