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广东省茂名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义务兵及士官优抚安置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茂名军分区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茂名市人民政府、广东省茂名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义务兵及士官优抚安置政策的通知

茂府〔201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征兵和退役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和《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粤府〔2011〕133号)精神,经市政府十一届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对我市进一步完善落实义务兵及士官优抚安置政策提出如下意见,请抓紧落实。

一、进一步认清落实调整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义务兵及士官作为军队的基础,直接影响战斗力的生成,影响部队全面建设发展。义务兵和士官作为退役军人的主要群体,对生产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如何,能否积极稳妥地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落实调整完善优抚安置政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抓好优抚安置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完善优抚安置相关政策,并抓好宣传落实,切实调动优秀青年的参军热情,稳定青年战士安心服役的后方环境,坚定退役战士参加社会建设的信心。

二、认真完善和落实相关优抚安置政策

(一)关于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其家庭(家属)享受优待金和有关福利待遇问题。

1、从2013年开始(含2012年冬季入伍兵),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享受的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1年度为5676元/年)的要求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并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建立优待金增长机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市财政补助30%,其余由各县(市、区)财政负责,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按规定办理。

2、义务兵和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服现役期间,其家庭(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关于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就业安置问题。

1、货币安置。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其标准仍执行茂府〔2011〕47号和茂民安〔2012〕4号文件,待省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出台后再作修订。

2、工作安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国家有安置政策的,不用参加公开招聘。各县(市、区)每年预留一定比例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岗位,用于安排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具体竞岗工作,由民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和聘用人员的,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其对退役士兵招收录用和聘用的监管指导。

其他安置政策,应当严格遵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结合本地实际予以优待落实。

3、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积极组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认真宣传落实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优待,切实做好入学复学、复职复工及回乡生产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三)关于进疆、进藏义务兵和士官优抚优待政策问题。

从2013年开始(含2012年冬季入伍兵),进疆、进藏义务兵在应征入伍时,各县(市、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服现役期间的家庭优待金在本县(市、区)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加一倍,退役后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为其他义务兵的1.5倍。一次性奖励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市财政补助30%,其余由各县(市、区)财政负责,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按规定办理。

进疆、进藏新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入伍后其福利待遇仍保持不变,调级、调资不受影响,退伍后可回原单位复工复职;服役期间如遇原单位解体,原单位应告知其本人,并按照本单位同工种、同工龄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三、切实加强优抚优待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把优抚优待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工作议程,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在2013年5月1日前完善出台优抚优待相关政策。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完善落实该项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尤其是最近两年修订或颁布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文件,吃透精神,科学落实政策。要加强优抚优待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让机关部门自觉落实。

茂名市人民政府广东省茂名军分区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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