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的通知(阳府办〔2013〕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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