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翠亨快线及政府储备征地关塘村安置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复函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翠亨快线及政府储备征地关塘村安置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复函

中府办函〔2014〕363号

南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中山市翠亨快线及政府储备征地关塘村安置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报告〉项目成果的请示》(中南府〔2014〕5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翠亨快线及政府储备征地关塘村安置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下称《论证报告》)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充实完善成果,原则同意《论证报告》。

二、《论证报告》提出的规划条件为你镇翠亨快线及政府储备征地关塘村安置项目用地发展的依据,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该规划条件要求。

三、你镇要加强对《论证报告》提出的规划条件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规划条件;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规划条件严格实施。

四、你镇在今后编制相应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将《论证报告》提出的规划条件落实到相应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五、你镇要在《论证报告》获批准之日起30天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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