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2〕1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组织好我区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
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个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2〕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和主体责任的意识,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二)宣传当前我区针对重点品种、场所和领域,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以环境倒逼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整改等行动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我区在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树立诚实守信典型,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四)宣传安全健康饮食,识辨假冒伪劣食品,防范食物中毒等方面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正确的食品消费观念。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举行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6月11日上午,全区同步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1.宣传周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南宁市,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自治区食品安全办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南宁市人民政府承办。自治区、南宁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启动仪式讲话。仪式方案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组织制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自治区食品安全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工信委、公安厅、农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新闻办,广西科协等部门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
2.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启动仪式由当地政府参照主会场组织。
(二)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活动。
6月12日至20日,自治区农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厅、工信委、卫生厅、广西科协、质监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主题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释疑解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三)组织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对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宣传报道近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和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能力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食品安全办会同新闻宣传部门组织,有关部
门配合)
(四)组织制作和收看食品安全专题片。
组织收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制作的食品安全专题片;制作反映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题片在广西主流媒体相关栏目播出。(食品安全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五)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招贴画印发各地;各地制作平面、电子、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介的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宣传周期间投放到报刊杂志、户外广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台、影视媒体、公共场所电子屏、公交传媒显示屏等广告平台。(食品安全办牵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六)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启动为期3个月的“全国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在今年9月份“全国科普日”(主题为食品安全)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各地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社会公众、食品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积极参与答题活动。组织开展广西食品安全明信片有奖知识竞赛。(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出入境检验检疫、科协等部门)
(七)食品安全网上系列访谈。
宣传周期间,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牵头、自治区新闻办协助,开展围绕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监管难点和应对措施等议题的“食品安全网上系列访谈”活动。自治区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开设系列专题,突出链接页面,及时转发文章,重要访谈内容协调广西日报等新闻单位刊发。
各市、县参照自治区开展相应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
重要意义,提早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细化方案,明确宣传周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狠抓落实;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活动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利用好宣传教育资源;在制定活动方案时,要同步部署防踩踏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要发挥各方作用,强化活动效果。既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又要充分组织和动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踊跃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使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三)要创新活动形式,确保宣传效果。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注意改进宣传方式,以山歌、顺口溜、快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不断
附件
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
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要认真总结工作,完善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常态化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先进单位和地区,为传播食品安全诚信文化挖掘资源。要结合开展宣传周活动,掌握先进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模式,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手段,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科学化监管。
(五)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慎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周活动的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请各市、自治区牵头组织系列活动的部门于6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2年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安排
一、6月12日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农
业厅、水产畜牧兽医局)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培训。
(二)派出农业专家组,深入种养殖基地、企业(场)开展生产环节投入品监管指导。水产畜牧专家组重点宣传解读《广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
区“瘦肉精”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三)印发“农产品安全消费指南”等宣传资料。
二、6月13日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一)制作2个宣传展板。通过文字资料及图片的形式,重点宣传生猪屠宰、酒类流通
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
(二)举办餐饮企业诚信活动签约仪式。组织全区十家桂菜名店代表餐饮企业在南宁市举办诚信活动签约仪式,并向全区餐饮企业发出倡议书:一是拒绝使用地沟油;二是拒绝滥用添加剂;三是严把原材料采购关,坚持索证制度;四是遵守公德,诚信建议。
(三)印制宣传资料。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肉品、酒类鉴别常识。
(四)组织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督导检查。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区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五)开展屠宰业务培训。宣传周期间,在玉林、贵港、桂林市等地举办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业务培训班。
三、6月14日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工信委)
(一)召开“广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邀请各市工信委负责人、企业代表参加,交流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二)组织参观食品工业企业。
四、6月15日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一)举办“食品安全标准日”系列活动。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领域权威专家,通过撰写文章、媒体通气会等形式,系统介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营养等知识。
(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网络宣传。在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自治区卫生厅、各市县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网站,开设专栏系统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相关、食品营养、食品标签标识和食品安全评
估方面的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消费。
(三)举办“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开放日”活动。通过宣传展板展示、现场专家咨询、发放宣传材料、邀请媒体记者参观采访等形式,向公众宣传介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的过程、内容、方法,并围绕近期食品安全热点,与公众面对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四)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宣传。组织全区卫生系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食品风险评估、食品标签等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五、6月16日活动(主办单位:广西科协)
(一)动员各级科协组织、所属相关学会、科普示范县、科普教育基地在宣传周深入社区、高校、企业、公共场所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二)在南方科技报社、小博士报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报道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项活动情况。
六、6月17日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质监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一)自治区质监局。
1.做好宣传周启动仪式准备工作。印制宣传资料,制作相应的宣传板报、海报和标语等,做好参加启动仪式的准备工作。
2.举办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媒体记者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3.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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