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点监督整改9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15〕15号
颁布日期:2015-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点监督整改9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4〕43号)要求,为了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从源头防范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合浦总江口大桥安全隐患等9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列为2015年度重点监督整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要求

(一)合浦总江口大桥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1.1#墩盖梁砼剥落、露筋。2.第11跨左3、4梁翼板碎裂2.5m。3.横隔板多处链接松动,桥面铺装破碎、开裂。4.人行道多处开裂,破碎部分小构件砼涨裂。

整改要求:更换支座、T梁链接、裂缝修补、桥面铺装、墩台粘贴钢板、T梁翼板砼维修、T梁翼板粘贴钢板、锥坡处理、裂缝修补。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北海城区公路管理局。

监管责任单位:合浦县人民政府。

(二)北海良港大酒店有限公司(良港大酒店)消防隐患。

隐患情况:1.酒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正常使用。2.酒店防排烟系统不能正常使用。3.酒店中间楼梯间未设置为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4.酒店消火栓泵、喷淋泵未设置备用泵,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

整改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消防法》的相关要求整改。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11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北海良港大酒店有限公司(良港大酒店)。

监管责任单位:海城区人民政府,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北海市海城区威尼斯娱乐会所消防隐患。

隐患情况:1.会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故障状态,不能正常运行。2.会所火灾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3.会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及《消防法》的相关要求整改。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北海市海城区威尼斯娱乐会所。

监管责任单位:海城区人民政府,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铁山港区南康镇春盛商务酒店消防隐患。

隐患情况:酒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消火栓等设施不能正常联动;室外楼梯二层处设置铁门;一楼至室外梯出口处的疏散开启方向错误。

整改要求:修复消防设施设置隐患,改造安全疏散设施。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铁山港春盛商务酒店。

监管责任单位:铁山港区人民政府,市公安消防支队。

(五)合浦县四中华侨校区高压线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高压线横跨该校区主校道。

整改要求:迁移或改为地下电缆。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合浦县供电公司,合浦县教育局。

监管责任单位:合浦县人民政府。

(六)北海国家粮食储备库。

隐患情况:泵房供电线路老化。

整改要求:更换加压泵房供电线路及加压水泵。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3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北海国家粮食储备库。

监管责任单位:海城区人民政府、市粮食局。

(七)银海区民族学校食堂危房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食堂破旧,有明显裂痕。

整改要求:拆除重建。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银海区民族学校。

监管责任单位:银海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八)涠洲西角客运码头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码头只有一个出入口,容易引发交通问题,而且不利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整改要求:增加出入口,实现人车分流。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

(九)北铁公路兴港镇政府至四号桥路段路面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部分路段路面受损严重,路况差。

整改要求:整治受损路面,完善交通标志。

完成整改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铁山港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责任单位:铁山港区人民政府。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落实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职责,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要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抓紧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监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整改不力或未进行整改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制订方案,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通过隐患治理,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安全保障水平。

(三)落实隐患整治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隐患整改竣工后,要按规定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对验收不合格或整改未完成的,要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进行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进一步巩固,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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