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土地、林地纠纷调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土地、林地纠纷调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2〕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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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土地、林地纠纷调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2〕173号
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海城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办、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土地、林地纠纷调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土地、林地纠纷调处工作方案
为维护涠洲岛旅游区的社会稳定,确保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顺利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涠洲岛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涉及到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土地、林地纠纷为工作重点,集中两个月时间在涠洲岛旅游区统一开展涉及项目建设的土地林地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确保各个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涠洲岛旅游区土地、林地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红杰市委常委、副市长
毛艳琼副市长
石昆副市长
副组长:欧阳思飞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群声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王勇市委政法委纪工委书记
王晓阳市法制办副主任
陈润龙市林业局副局长
鞠喜林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吴炳新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综合局副局长
林波市法制办调处科科长
王达莲市法制办调处科主任科员
黄志勇市林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周才宁海城区调处办副主任
邓亚宁海城区水库移民局局长
王崇良涠洲镇党委书记
封明贤涠洲镇边防派出所教导员
戴广寿涠洲镇农林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部署、案件调处和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晓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润龙同志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吴炳新、林波、王达莲、黄志勇、周才宁。
三、方法步骤
2012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在涠洲岛旅游区统一开展涉及项目建设的土地、林地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涠洲岛旅游区内涉及项目建设的土地、林地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主要核查2009年林权制度改革发证基本情况。
(二)集中调处阶段(6月中旬至7月中旬)。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定人、定位、定时间进行调处,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思想教育等方法主动调处。
(三)回访总结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对已经调处结案的纠纷进行回访,并做好总结报告。
四、工作经费
工作人员在涠洲岛进行调处工作的食宿、交通费用及各项工作经费由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随着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的加快,土地、山林、水利矛盾纠纷凸呈,由此引发社会一些不稳定苗头。因此,各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涠洲岛旅游区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的办案人员要脱产到岗,认真负责,严格考勤。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要紧紧依靠基层的力量,充分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优势,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积极为纠纷调处工作出谋献策,确实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群体性上访和械斗事件的发生。
(三)认真调查,依法化解。
调处过程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深入调查研究,弄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收集足够的证据,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立足于以调解的方式,引导走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确保涠洲岛旅游区社会稳定,为加快涠洲岛旅游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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