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0〕8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五日
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玉林至铁山港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化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玉林至铁山港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
玉林至铁山港铁路线路总长98公里,估算项目共需用地8751亩,拆迁房屋141094平方米。其中在北海市境内31公里,途经合浦县、铁山港区,然后接入在建的铁山港支线,征地面积1429亩。合浦县1343.1亩,铁山港区85.9亩。
我市本次的征地任务是: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80%的征地任务。在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95%的征地任务。在201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征地、搬迁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挥长:杨志远副市长
文政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孟荣展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指挥长:黄海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达合浦县县长
刘志明铁山港区区长
吴绍松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成员: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广电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建设指挥部的主要领导。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及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北海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吴绍松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副主任:裴德西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林国起市征地拆迁办主任
许辉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筹备组成员
谢有为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陈振华合浦县副县长
孙旭铁山港区副区长
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的落实与管理、拟订工作计划、制订工作制度、传达领导指示、安排工作任务、协调业主及分指挥部的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等。
(三)设立县(区)分指挥部。
此次征地拆迁工作以县、区为主要责任单位,牵头完成本县、区的征地拆迁任务,市直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负责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县区工作。合浦县、铁山港区要相应成立分指挥部,负责该铁路在本辖区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分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制定本辖区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指挥部备案。
四、部门工作分工
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与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南宁铁路局、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关系,组织、指导、协调我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及时报告我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落实征地拆迁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对县区分指挥部提供勘测定界、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协助市规划局落实被拆迁户的回建用地。
市征地办:主要为县区分指挥部提供业务指导,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牵头落实被拆迁户的回建用地。
市财政局:主要配合市铁建办落实征地拆迁资金(含工作经费),并对征地拆迁资金进行监管。
市审计局:负责对征地拆迁资金(含工作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
市民政局:负责及时发布迁坟公告,积极做好铁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工作。
市纪委: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市政法委:负责组织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单位维护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市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根据需要参与征地拆迁工作。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3.16—2010.4.30)
召开市、县(区)动员大会,完成勘测定界,组建征地拆迁工作组,开展人员培训。
注:为加快征地工作,县区分指挥部可在此阶段根据勘测定界成果同步开展征地调查。
(二)征地调查阶段(2010.5.1—2010.5.31)
1.发布征地公告。
2.开展土地权属、地类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调查、复核、登记、确认工作。
3.开展地上建(构)筑物(包括房屋)权属、面积调查认定工作,收集土地权属证件和涉及人口、户籍等情况。
4.填写征地调查表。
注:县区分指挥部可在此阶段同步开展签订协议工作。
(三)签订协议阶段(2010.6.1—2010.6.20)
1.拟订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及地上建、构筑物(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2.签订征收土地协议、民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实施补偿工作。
(四)全面开展征地拆迁阶段(2010.6.21—2010.10.31)
1.落实过渡用房,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在拆迁过渡期的生产、生活,协调落实回建用地“三通一平”等相关配套建设,帮助被拆迁群众开展回建房屋建设工作。
2.开展民房拆迁工作,清理施工场地。
3.在2010年6月31日前,完成80%的征地任务。
4.在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95%的征地任务。
5.在201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征地、搬迁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合浦县、铁山港区政府必须落实有能力、懂业务的干部参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能,配合县区完成征地拆迁任务。
(三)被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服从调配,遵守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四)各分指挥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五)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指挥部及市领导汇报情况,并定期对各分指挥部每一阶段的征地拆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市指挥部要根据征地拆迁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主题词:交通铁路征地方案通知
───────────────────────────
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各民主党派北海市委会,市工商联。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5月5日印发
───────────────────────────
(共印120份)
内容概述:北政办〔2010〕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五月五日…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北政办〔201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五日
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玉林至铁山港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化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玉林至铁山港铁路的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
玉林至铁山港铁路线路总长98公里,估算项目共需用地8751亩,拆迁房屋141094平方米。其中在北海市境内31公里,途经合浦县、铁山港区,然后接入在建的铁山港支线,征地面积1429亩。合浦县1343.1亩,铁山港区85.9亩。
我市本次的征地任务是: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80%的征地任务。在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95%的征地任务。在201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征地、搬迁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挥长:杨志远副市长
文政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孟荣展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指挥长:黄海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达合浦县县长
刘志明铁山港区区长
吴绍松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成员:市纪委、市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广电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建设指挥部的主要领导。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及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北海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吴绍松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副主任:裴德西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林国起市征地拆迁办主任
许辉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筹备组成员
谢有为玉林至铁山港铁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陈振华合浦县副县长
孙旭铁山港区副区长
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的落实与管理、拟订工作计划、制订工作制度、传达领导指示、安排工作任务、协调业主及分指挥部的工作关系、汇报工作进度等。
(三)设立县(区)分指挥部。
此次征地拆迁工作以县、区为主要责任单位,牵头完成本县、区的征地拆迁任务,市直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负责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县区工作。合浦县、铁山港区要相应成立分指挥部,负责该铁路在本辖区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分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制定本辖区段的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指挥部备案。
四、部门工作分工
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与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南宁铁路局、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关系,组织、指导、协调我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及时报告我市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牵头落实征地拆迁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对县区分指挥部提供勘测定界、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协助市规划局落实被拆迁户的回建用地。
市征地办:主要为县区分指挥部提供业务指导,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牵头落实被拆迁户的回建用地。
市财政局:主要配合市铁建办落实征地拆迁资金(含工作经费),并对征地拆迁资金进行监管。
市审计局:负责对征地拆迁资金(含工作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
市民政局:负责及时发布迁坟公告,积极做好铁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工作。
市纪委:负责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市政法委:负责组织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等单位维护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市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根据需要参与征地拆迁工作。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3.16—2010.4.30)
召开市、县(区)动员大会,完成勘测定界,组建征地拆迁工作组,开展人员培训。
注:为加快征地工作,县区分指挥部可在此阶段根据勘测定界成果同步开展征地调查。
(二)征地调查阶段(2010.5.1—2010.5.31)
1.发布征地公告。
2.开展土地权属、地类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调查、复核、登记、确认工作。
3.开展地上建(构)筑物(包括房屋)权属、面积调查认定工作,收集土地权属证件和涉及人口、户籍等情况。
4.填写征地调查表。
注:县区分指挥部可在此阶段同步开展签订协议工作。
(三)签订协议阶段(2010.6.1—2010.6.20)
1.拟订征收土地补偿方案及地上建、构筑物(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方案。
2.签订征收土地协议、民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实施补偿工作。
(四)全面开展征地拆迁阶段(2010.6.21—2010.10.31)
1.落实过渡用房,妥善安置被拆迁群众在拆迁过渡期的生产、生活,协调落实回建用地“三通一平”等相关配套建设,帮助被拆迁群众开展回建房屋建设工作。
2.开展民房拆迁工作,清理施工场地。
3.在2010年6月31日前,完成80%的征地任务。
4.在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95%的征地任务。
5.在201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征地、搬迁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合浦县、铁山港区政府必须落实有能力、懂业务的干部参加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能,配合县区完成征地拆迁任务。
(三)被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服从调配,遵守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
(四)各分指挥部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部署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定期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
(五)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指挥部及市领导汇报情况,并定期对各分指挥部每一阶段的征地拆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市指挥部要根据征地拆迁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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