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3年清明节期间贵州高速公路 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事宜的通告

颁布单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3年清明节期间贵州高速公路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2】176号)要求,现就2013年清明节期间贵州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免费范围及时间

今年清明节期间,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时间从4月4日0:00至4月6日24:00。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站免费车道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

二、通行方式

(一)4月3日18:00至24:00,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收费站入口领取纸卷,持纸卷通行,出口凭纸卷缴纳通行费;

(二)4月4日0:00至4月6日20:00,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不停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三)4月6日20:00至24:00,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收费站入口领取纸卷,持纸卷通行,出口经专用车道不停车免费通行,超过4月6日24:00出收费站的,凭纸卷按规定缴纳通行费;

(四)4月6日24:00以后,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收费站入口领取IC卡,持IC卡通行,出口凭IC卡缴纳通行费;

(五)在清明节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时段内,安装有电子标签(OBU)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进收费站时,行驶小型客车专用免费车道的,出收费站时只能行驶小型客车专用免费车道。进收费站时,行驶ETC车道的,出站时如果有ETC车道,请从ETC车道通过;出站时如果没有ETC车道,请在收费站刷牡丹交通卡免费出站。

三、注意事项

(一)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应按照收费站设置的标志牌提示、交通诱导标识和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减速通行专用免费车道。

(二)车辆通过收费站后请尽快驶离收费广场,请勿在收费广场附近停车、等靠会合,可选择在适合的服务区休息和等待。

(三)车辆在免费时段即将结束前仍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可根据实际位置和时间,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然后重新领卡或纸卷进入高速公路。这样抵达目的地收费站后的缴费额,就只是重新领卡或纸卷后行驶高速公路路段的应缴费额,而不是行驶全程的应缴费额。

(四)车辆出行中要注意收听交通广播,留意高速公路沿线的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发布的信息,如遇到因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拥堵,请行驶的车辆有序停放等待,不可占用应急救援通道,或者按照交通组织分流方案,适时调整行驶路线,选择就近站点驶离高速公路,通过普通公路继续前行。

四、服务与监督

(一)“12122”或“96122”两门电话,均可受理高速公路报警、求援和咨询等服务;

(二)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及司乘人员对高速公路收费及服务进行投诉举报的,可拔打监督电话:0851-6995663(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特此通告。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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