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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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的通知
黔府办发电〔201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定于1月15日在贵阳召开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届时,省人民政府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作情况,安排2013年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
1月15日(星期二),会期一天
三、会议地点省民政厅六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一)各市(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民政局及民政局办公室、社会救助局(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特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统计局、省残联、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省红十字会负责同志(只参加上午的大会);
(三)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处(室、局)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名单请于2012年1月11日17:00前报省民政厅办公室,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名单由各市(州)汇总后统一上报(联系人:苏莉,联系电话:0851—6857123,传真:0851—6827740)。
(二)会议报到时间为1月14日(星期一)14:30—22:00,各市(州)政府负责同志和遵义市、黔东南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参会人员在鸿升6号宾馆(北京路104号)报到和食宿,其他市(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参会人员在省政协宾馆(北京路141号)报到和食宿,省直参会部门1月15日直接前往会场参会。
(三)请贵州日报社、贵州广播电视台作新闻报道。
(四)请省民政厅做好相关会务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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