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多彩贵州·最美高速”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毕府办函〔2015〕71号
颁布日期:2015-10-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多彩贵州·最美高速”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毕府办函〔2015〕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市“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毕节市“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高青(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丽(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丹彤(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兵志(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王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选明(市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

高守荣(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显斌(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杨爽(市工商局副局长)

舒英(市旅游局副局长)

方向(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勇(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

周祖华(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东(大方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曾科(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学静(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熊朝云(织金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太军(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程静(威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世雄(赫章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程朝文(百里杜鹃管委会副主任)

曾凡亚(双山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丹彤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丽、方向、刘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协调;负责联席会议召开的筹备、组织和会务等工作;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和各阶段的考核评比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文明办:负责牵头组织“文明大道”创建工作督查考评,将考评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考评体系,建立科学系统的工作评级机制。

(二)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为“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提供支持。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县(区)优化城镇和村寨规划,推动高速公路沿线房屋立面改造,为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景观改造创造条件。

(四)市林业局:积极推动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绿化,结合区域和地形地质条件指导高速公路沿线县(区)开展两侧绿化美化工作。

(五)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帮助指导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开展环评前期工作,指导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开展沿线环境保护工作。

(六)市交通运输局:履行“多彩贵州·最美高速”暨“平安高速”创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指导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进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督查,组织所属基层单位参与创建工作。

(七)毕节高速公路管理处:做好路产保护、路权维护、安全监管、养护监管、组织救援、收费稽查、应急处置、超限治理、组织基层单位参与创建等工作;协助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建立由在高速公路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高速公路执法部门(高速交警、高速路政)、高速公路过境县(区)、乡(镇、街道)参与的分路段创建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目标”的管理责任制;协助市交通运输局对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前期工作优化、工程质量管控措施;督促已建成高速公路各营运管理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建立班子成员联系路段制度,对明确开展示范创建的营运路段,组建工作机构负责创建工作。

(八)市公安局:负责做好高速公路涉路治安、刑事案件侦办,严厉打击恶意扰乱正常收费秩序、破坏盗窃公路安全设置行为,配合当地政府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打击违法加水、违法兜售贩卖商品等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交通违法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配置警力,加强交通秩序管控,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肇事现场勘查效率,积极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道路清障和救援工作,确保高速公路有序、畅通;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创建工作。

(九)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综合监管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履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对不履行职责的地方、部门、企业,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十)市商务局:负责督促检查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加油(加气、充电)等环境卫生、安全和附属设施管理,切实做到文明安全经营、服务设施齐全、服务行为规范。

(十一)市工商局: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经营行为的督查管理,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维护高速公路正常经营秩序。

(十二)市旅游局:负责加强行业管理,督促旅游从业企业和人员强化对旅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醒游客遵章守纪爱护高速公路环境卫生。

(十三)高速公路沿线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征用地范围外的建筑控制、环境营造、绿化美化和景观整治工作;对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外的广告牌、沿线露天矿产、砂石等开采实施控制和整治,配合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对高速公路用地30米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设施实施整治;督促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单位建立完善辖区内高速公路“路长”工作制度;负责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与、支持和配合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天棚改造、高速公路服务功能拓展及附属设施改造;为“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提供要素保障;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村民依法爱路护路的法制教育管理;清理和查处辖区内违法设置加水点、广告牌和违法施工等,严厉打击高速公路沿线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情况适时召开,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会。

(二)联席会议召开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总结前期创建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会议纪要。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履职尽责,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并按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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