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将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地方资本金纳入黔东南州州县级财政预算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将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地方资本金纳入黔东南州州县级财政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对省级高速公路各建设项目采取省政府筹集15%、地方政府筹集10%的方式筹集项目资本金。为切实推进我州境内高速公路建设,确保应由我州负责筹集10%的项目资本金按时到位,州人民政府明确了黎平至洛香、思南至剑河、三穗至黎平、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凯里至雷山六条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的筹措方案。由州畅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州政府作为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地方资本金筹集主体,负责境内六条高速公路建设地方资本金33.634亿元的筹措。由州财政局将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地方资本金33.634亿元纳入黔东南州州县级财政预算。

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州有关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黔东南州境内高速公路建设地方资本金筹措方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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