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穗至黎平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穗至黎平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1-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三穗至黎平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
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黄平县、施秉县、凯里市、丹寨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三穗至黎平、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即将开工建设。为做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安置补偿方案
三穗至黎平、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项目不再另行制定补偿标准,按《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黔东南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9〕64号)、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黔交办〔2010〕17号)、黔东南州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补充方案>的通知》文件执行,各县(市)在不突破以上文件规定标准上限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县(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二、成立工作机构
目前,三穗至黎平、余庆至凯里、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过境县(市),只有锦屏县、黎平县未明确工作机构。黎平县可考虑由黎洛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锦屏县要快速成立三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部设指挥长一人,副指挥长若干人,内设综合部、征拆部、协调部、财务部。各部部长可由副指挥长兼任,工作人员可从政府办、国土、林业、公安、财政、建设、交通等部门抽调。指挥长必须从在职的四大班子成员中,选任一名综合协调能力强,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沿线乡镇设立工作组。
三、加强学习培训
各县(市)指挥部成立后,要加强组织学习以上三个文件和各县(市)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一一分解学习,熟悉、吃透政策,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有效开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建设用地范围内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严格工作纪律
凡抽调到指挥部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责任感强的同志,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精力服务于高速公路建设,使指挥部成为一个团结、精干、高效、务实的战斗集体。
五、搞好协调服务
各县(市)指挥部应做好服务工作,协调做好项目办、监理办、合同段驻地,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地址的选定,集中安置点地址备选方案等;层层召开思想动员会,协调干群关系,宣传相关文件、标准、政策。
附件:
1.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思南至剑河高速公路建设拆迁补偿补充方案>的通知》(黔思剑高指发〔2010〕04号)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黔东南府发〔2010〕36号附件1.doc】
附件【黔东南府发〔2010〕36号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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