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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余庆经凯里至羊甲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护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文号:黔东南府发〔2010〕25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余庆经凯里至羊甲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护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10〕25号
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丹寨县、三穗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余庆经凯里至羊甲是我州高速公路网“三纵三横”的第三纵,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的三穗至天柱为第一横的东段,天柱至黎平为第一纵的南段。这几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对促进沿线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余庆经凯里至羊甲、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设计单位已进场开展测设工作,线位走向基本确定。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余庆经凯里至羊甲、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都要在今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为保证下步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以下要求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现状进行保护:
一、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停办其他与高速公路建设无关的所有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二、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在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非法乱建、违章搭建和种植各种经济作物等行为,杜绝产生违规建(构)筑物;
三、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压矿报告控制各类地下、地上采挖活动,切实保护项目建设和今后的运营安全;
四、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本通知下发以后审批的建(构)筑物和各类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不进行拆迁补偿,由当地政府负责无条件拆除。
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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