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和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号:黔东南府发〔2009〕53号
颁布日期:2009-10-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和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09〕53号

黎平县、从江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方案》和《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方案》已经第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43次州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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