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244号
颁布日期:2009-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244号

黎平、锦屏、天柱、三穗、镇远、施秉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动工建设在即,为全面满足动工条件,现将《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并在以张仕福、石兴德、吴汉碧为总协调人的领导下,明确专人专抓,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前期工作,确保在2010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附件:三穗至黎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责任分解表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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