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南府办发〔2013〕55号
颁布日期:2013-08-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都匀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

都匀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都匀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十三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1日

都匀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方案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和《贵州省开发区条例》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都匀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建设,建设“泛都匀”的要求,按照省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及州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建设目标,按照州委提出的“一圈两翼”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大力推进“泛都匀”发展战略,从机制、体制上理顺并推动都匀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把都匀经济开发区建成全州示范区、全省一流开发区。

二、基本原则

(一)设立金库,明确事权。开发区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从2013年起,开发区所辖区域内的财政收入(含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分别由开发区国税、地税、财政及相关部门组织征收,统一缴入开发区金库核算和分解;上级各种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补助资金、都匀市对开发区的财力划转等全部由州财政直接划拨给开发区。开发区的支出通过开发区国库核算管理。

(二)独立核算,自求平衡。开发区财政为县级独立财政,采取独立核算、收支自理、自求平衡的模式运作。开发区财政局自行编制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开发区财政事务。

(三)存量归市,增量留存,贡献州级。为确保都匀市2008年税收收入既得利益,开发区以2008年实现的公共财政税收收入为基数划转都匀市,以后年度的增量全部留给开发区,开发区发展壮大后反哺州级,向州级作贡献。

(四)财随人走,公平负担。以2008年由都匀市划入开发区的财政供养人数为基数,按照当年都匀市人均财力,核定都匀市应划给开发区财力基数。

(五)债权结转,债务清偿。由都匀市划入开发区的债权以州审计部门的审定结果结转归开发区使用。债务以州审计部门的审定结果移交开发区,由开发区负责偿还。

(六)数据单列,统计归市。开发区统计数据、财政收支数据等计入都匀市,财政预决算单列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三、财税管理体制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核定开发区收支范围,确定开发区财政收支分配事项。

(一)税收收入。开发区辖区内实现的公共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作为开发区收入,在以2008年实现的收入为基数划转都匀市后,增量部分全部留给开发区。

(二)非税收入。开发区辖区内的非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开发区财政局和相关部门组织征收,全部留给开发区,由开发区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三)财力划转。以2008年为基期年,按2008年开发区的财政供养人数占都匀市财政供养人数的比重,计算都匀市应划给开发区的财力基数和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超基数增长数额。

1.开发区的财政供养人数占都匀市财政供养人数的比重。2008年成立都匀经济开发区,由都匀市划转到开发区财政供养人数642人,占都匀市财政供养人数11,341人的比重为5.66%。

2.财力基数划转。用2008年都匀市总财力和2008年开发区财政供养人数占都匀市财政供养人数比重,计算都匀市应划给开发区的财力补助基数。

计算公式:应划转财力基数=2008年当年都匀市总财力×2008年开发区财政供养人数占都匀市财政供养人数比重(5.66%)。

3.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超基数增长额划转。以2008年都匀市获得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合计数为基数,用以后各年度都匀市获得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合计数超基数数额和2008年开发区财政供养人数占都匀市财政供养人数比重,计算都匀市应划给开发区的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超基数增长额。

计算公式:应划给开发区的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超基数增长额=(以后年度都匀市获得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合计-2008年都匀市获得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合计)×2008年开发区财政供养人数占都匀市财政供养人数比重(5.66%)。

4.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含专项补助)。省下达明确用于开发区托管乡镇实施的项目或由开发区实施的专项补助,由州财政直接下达给开发区。上级部门下达给都匀市的综合性事业发展资金(如教育专款、政法专款等)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划拨给开发区。

5.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以2012年省下达给都匀市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和2012年开发区实现的“增、消”两税上划数占都匀市(含开发区)的比重计算划转给开发区。

计算公式:应划给开发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2012年开发区增、消两税上划数占都匀市2012年增、消两税上划数的比重×2012年都匀市获得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数。

四、支出管理

开发区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所管理辖区内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负担辖区内的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各项支出。并承担按照中央、省明确规定的辖区内项目的政策配套。所有支出全部通过开发区国库,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开发区财政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资产管理

(一)按照资产随人权、事权走的原则,洛邦、大坪两镇、王司镇三联村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基层组织机构的国有资产,整体无偿移交开发区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原洛邦工业项目聚集区基础设施及聚集区资本营运公司整体划归开发区管理。

六、其他

(一)以后年度开发区管辖范围如有调整,遵循财随人走、公平负担原则,以调整年度的上年决算数为准,按照上述原则调整都匀市对开发区的划转比例并划转相应的财力基数。

(二)开发区财政收支报表及决算单列并入都匀市上报,其中,财政收支预决算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三)《都匀经济开发区财税管理体制方案》不影响黔南州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执行。

(四)本《方案》由州财政局负责解释,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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