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州府办发〔2012〕130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府办发〔2012〕1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国土资源局编制的《黔西南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8月23日
黔西南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
编制单位: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
编制时间:2012年6月
前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的西南部,全州国土面积1.68万平方公里,辖兴义、兴仁、安龙、贞丰、普安、晴隆、册亨、望谟8个县(市)和顶效开发区,共124个乡(镇)、12个街道办事处、1097个村、117个社区。州内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等35个民族,2010年末总人口324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42.47%。
黔西南州是贵州省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重要区域,2001年,黔西南州开始有系统地进行土地整理工作,历经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从当初为满足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单纯的农用地整理,逐渐发展为内涵丰富的综合性土地整治,成为黔西南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提供了有益经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搭建了平台。黔西南州系统地开展了12年的土地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2〕20号)文件要求,结合黔西南州实际,制定《黔西南州州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划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是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和《2012年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和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和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通过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黔西南州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步骤和目标,为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安排、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在全面摸清已建成和通过不同整治建设措施能够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的各类基本农田面积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和“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好和资金保障能力充足的县(市),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第二节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土地复垦条例》
10.《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11.《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
二、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
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8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
8.《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
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
10.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2〕20号)
三.相关规划及研究成果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2.《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
3.《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贵州卷)》(2010年5月)
4.《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2006-2020年)》
5.《黔西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黔西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黔西南州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7.土地调查、土地确权、土地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技术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
第二章概况
第一节自然环境条件
一、地理位置
黔西南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部,为云贵高原东南边缘与广西丘陵山地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处东经104°31′~106°32′,北纬24°37′~26°11′之间,东西长210公里,南北宽177公里,跟据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全州土地总面积1680625.9平方公里,占贵州省土地总面积176153.06平方公里的9.54%。东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相连,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隔江相望,西与云南省接壤,北同安顺市和六盘水市毗邻。是滇、黔、桂三省区的结合部。
二、地形地貌
黔西南州地处祖国西南部的乌蒙山脉南段,属典型的石灰岩山地类型。纵观全州,呈西北高、东南低的斜坡地形,西北部的兴义市九龙山为全州最高点,海拔2207.2米;中部黔西南州一带海拔1300米左右;东南部的望谟打落河口为全州最低点,海拔275米。按地貌类型划分:河谷45.45万公顷,占27.1%;平坝7.33万公顷,占4.4%;丘陵25.01万公顷,占14.9%;中低山地90.07万公顷,占53.6%。
三、气候特点
黔西南州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其基本特点是:热量充足,光照适中,雨量充沛,水热同期。州域年平均气温13.6-19.1℃,年均降雨量1253.1-1577.2毫米,全年日照时数达1500小时,年均日照率36%,年均太阳总辐射量99.55-108.91千卡/平方厘米,全年无霜期280-350天,≥10℃的积温4000-6500℃。是贵州高原上的长春之地。
四、水文资源
黔西南州境内河流属珠江水系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有大小河流100余条,其中流程10千米以上的河流78条,流量大于0.1立方米/秒的河流72条,河网密度11.9千米/每百平方千米。全州地表水年均径流量94.2亿立方米,地下水总量22.9亿立方米,过境客水量335.6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为农业综合开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五、土壤分布情况
黔西南州州域自然条件复杂,土壤类型较多,其中红壤主要分布于南北盘江两侧的低山砂页岩丘陵和串珠状河谷盆地,占土壤总面积的29.94%;黄壤在境内有广泛分布,占37.43%;黄棕壤分布于黔西南州中西部、北部海拔1400米以上的中山及高原丘陵,占3.92%;石灰土、紫色土等岩性土也有广泛分布,分别占18.25%和2.40%。由于黔西南州水热条件好,在海拔1500米以下地区,还广泛分布着水耕熟化形成的水稻土,占7.60%。此外,粗骨土、泥炭土、潮土等在本州也有少量分布。
六、植被种类
黔西南州植被类型丰富,共有维管束植树物百余科、四千多种。其中农作物品种上千个,主要有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甘蔗、油菜、烤烟、苡仁米、芭蕉芋等;乔木有200多科800多种,被列入保护对象的珍稀树种有17种,另有灌木80科500多种,树种主要有云南松、马尾松、杉、泡桐、青冈、红椿、枫香、油桐、油茶等;牧草种类117种,主要有白茅、细柄草、甜根草、狗尾草、地毯草、葛藤、三棱草、青蒿等。
七、矿产
全州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黄金、锑、钼、莹石、大理石储量居全省首位;铅、锌、冰洲石储量居全省第二位;煤、汞储量居全省第三位;红铊、黄金、锑具有全国意义。
第三章土地资源现状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我州耕地保护面积为680.54万亩,0—2度的耕地面积共34.3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04%,2—6度的耕地面积共73.8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85%,6—15度的耕地面积共191.8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8.19%,15—25度的耕地面积共169.8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4.96%,25度以上的耕地面积共210.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0.95%,见表3.1.1:
表3.1.1黔西南州耕地坡度面积统计表
坡度(度)
面积(万亩)
比例(%)
0~2
34.33
5.04
2~6
73.82
10.85
6~15
191.87
28.19
15~25
169.89
24.96
大于25
210.63
30.95
合计
680.54
100.00
第二节基本农田现状
一、基本农田现状
全州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地势平缓、集中连片的万亩大坝和千亩大坝,但由于黔西南州地形破碎,山高坡陡,石漠化岩溶广泛,耕地分布从山下至山顶。还有相当数量的基本农田分布在25度以上的坡地,耕地质量低,生产力水平低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结果,黔西南州现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13.1617万亩,占全州耕地总面积的75.40%。其中兴义市耕地总面积为132.5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96.44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2.78%,也是我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最大的市。兴仁县耕地面积为93.8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75.94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0.92%。晴隆县耕地面积54.1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1.14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6.02%,是全州耕地及基本农田分布最少的县之一。普安县耕地面积69.6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51.27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3.61%。安龙县耕地面积75.6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59.26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8.37%。贞丰县耕地面积79.3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55.03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69.39%。册亨县耕地面积55.5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46.52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3.70%。望谟县耕地面积121.8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87.57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71.90%,除了兴义市,望谟县是我州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最大的县。见表3.1.2:
表3.1.2黔西南州各县(市)基本农田占耕比例
县(市)
基本农田面积(万亩)
耕地面积(万亩)
基本农田占耕比例(%)
备注
兴义市
96.44
133.09
72.46%
兴仁县
75.94
93.82
80.95%
晴隆县
41.14
53.93
76.27%
普安县
51.27
69.12
74.16%
安龙县
55.03
78.35
78.99%
贞丰县
59.26
75.02
70.24%
册亨县
46.52
55.68
83.55%
望谟县
87.57
121.80
71.90%
黔西南州
513.16
680.54
75.40%
二、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现状
根据开展调查统计结果,黔西南州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较差,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繁,土地瘠薄破碎,农业基础脆弱,人均耕地少。大部分基本农田缺乏资金投入,只有很少部分基本农田有灌溉沟渠、水池等水利设施。
(一)土地整治现状
截止2011年底,黔西南州完成了250个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整治总规模13.16万亩亩,总投资44674万元,完成新增耕地面积8.09万亩,所有验收项目已完成报备。由于缺乏资金投入,2011年之前全州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截止目前,黔西南州兴仁县正在投入1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试点工程。
(二)土地整治潜力
1.耕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据黔西南州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全州待整理耕地片块总面积305505公顷(4582575亩)。这些待整理耕地片块,普遍存在地面零星破碎,田土坎过多,道路沟渠不整,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多的现象,通过合理规划,整治道路、沟渠,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275公顷(229125亩)。
黔西南州目前农村居民点较为分散,布局不够合理,“空心村”多,土地利用效率低,这种现象很难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现迁村并点,建设“中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可增加耕地有效面积1458公顷(21870亩)。
2.土地复垦潜力
黔西南州境内土地复垦潜力较大,跟据州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统计,集中连片的工矿废弃地、水毁地5748公顷(86220亩),经复垦可增加农用地面积5009公顷(75135亩),其中可增加耕地有效面积3794公顷(56910亩)。
3.土地开发潜力
黔西南州共有耕地后备资源10615公顷(159225亩),可开发增加农用地面积9023公顷(135345亩),其中增加耕地有效面积6900公顷(103500亩)。
4.整治区域分布。
根据开展调查统计结果,全州基本农田整治潜力小,质量等级低,“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区域主要分布于兴义市万屯镇、清水河镇、乌沙镇、白碗窑镇、南盘江镇;兴仁县巴铃镇;贞丰县者相镇和定塘镇;安龙县的龙广镇、木咱镇等。
“稍加改造”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兴义市鲁屯镇、丰都街道办事处、木贾街道办事处、清水河镇;册亨县的岩架镇花容河流域、庆坪乡庆坪河流域、丫他镇板万村、八渡镇乃言河流域、弼佑乡秧兵河流域、秧坝镇秧坝河流域、威旁乡威旁村等全州各个乡镇。
需要“全面整治”区域主要分布万屯镇、下午屯镇、清水河等乡镇;册亨县的坡妹镇、冗渡镇、双江镇、达秧乡等全州各个乡镇。
要完成我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质量等级,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结合实际情况,在省、州、县三级政府主导下,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第四章建设目标与任务
第一节实施目标
一、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战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战略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导向,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政策方针。本实施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力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合理确定黔西南州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有效整合资源、引导资金,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好基础。
二、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实施土地整治是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是缓解用地矛盾、保障科学发展的有力措施,是落实“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的战略方针、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根据黔西南州土地利用现状和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大力开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基础上,为落实《黔西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黔西南州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土地整治任务,以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2〕20号)所分解的8.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任务,结合黔西南州土地整治潜力调查与分析、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确定黔西南州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
三、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分解
按照《黔西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土地整治任务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2〕20号)给黔西南州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指标,根据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各县(市)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地整治潜力等因素,对黔西南州2012年8.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进行分解,印发了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土地整治规划相关指标分解的通知》(州国土资发〔2012〕40号)文件。
第二节实施任务
(一)切实落实《黔西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所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土地整治任务,以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2〕20号)所分解的8.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任务。
(二)以建设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业良田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三)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辅助,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四)以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加快土地复垦。
(五)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适度开展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促进耕地保护。
(六)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数据库,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化,档案管理规范化。
第五章建设项目内容
第一节项目建设规模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2〕20号)和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关于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及土地整治规划相关指标分解的通知》(州国土资发[2012]40号)文件要求,全州2012年预计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112个,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211498.77亩。
表5.1.1黔西南州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统计表
行政
单位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
省级
州级
县级
合计
项目数(个)
建设规模(亩)
项目数(个)
建设规模(亩)
项目数(个)
建设规模(亩)
项目数(个)
建设规模(亩)
兴义市
2
10923.75
2
2382.38
9
9651.49
13
22957.62
兴仁县
1
13800
2
6808.4
13
9301.77
16
29910.17
普安县
2
10538.5
1
2560
16
10379.51
19
23478.01
晴隆县
1
5612.05
4
3435
1
160
6
9207.05
贞丰县
3
18270.9
5
11683.52
10
32925.79
18
62880.21
望谟县
1
3450
4
2440
8
6870
13
12760
册亨县
1
6500
4
12767.3
12
9143.01
17
28410.31
安龙县
1
13176
2
4333.25
7
4296.14
10
21805.39
黔西南州
12
82361.2
24
46409.86
76
82727.71
112
211498.77
一、省级项目
按照省厅规定的省级项目确定原则,结合黔西南州实际,对省级项目实行万亩、千亩以上耕地大坝优先原则,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条件,具备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机械化耕作要求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优先原则。全州申请省级实施项目12个,建设规模82361.2亩。
二、州级项目
由各县(市)上报州国土资源局,由州国土资源局审核组织实施,州国土资源局实施项目任务不低于省厅下达黔西南州分解的任务数。全州申请州级项目共24个,其中需要全面整治的项目23个,一个稍加改造,建设规模共计46409.86亩,预计投资12729.3万元
三、县级项目
以补充耕地为目标的所有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各县(市)县级项目的建设任务不低于州级下达计划的任务数。全州县级实施项目共计76个,其中稍加改造9个项目,建设规模共计13665.4亩,预计投资3142.06万元,其中有6个分布在望谟,其余3个在兴义市。全面整治项目67个,建设规模69062.31亩,预计投资26676.09万元。
第二节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省厅下达的任务数,受我州地形条件和各方面限制,分布集中、连片、成规模的实施条件好的耕地数量比较少。本着“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和“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建成一片成一片,避免因分散影响高标准基本农田生产经营效果。根据“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改造”和“需要全面整治”的情况,分别进行安排实施。
一、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黔西南州地形破碎,山高坡陡,石漠化岩溶广泛,耕地分布从山下至山顶。还有相当数量的基本农田分布在25度以上的坡地。基本农田的农业基础设施较差,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无灌溉沟渠、水池、等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设施。大部分基本农田缺乏资金投入,总体质量低,生产力水平低下。
根据黔西南州的基本农田自然条件,没有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未实施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区域,因此,黔西南州没有申请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稍加改造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黔西南州2012年申请实施“稍加改造”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11个。
1.建设规模
申请省级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个,为兴仁县屯脚镇大规模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3800亩,耕地质量等级为7级。
申请州级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1个,为兴仁县鲁础营乡犀牛坪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规模约2630.8亩,耕地质量等级为7级。
申请县级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9个,主要分布在兴义市和望谟县,其中兴义市有3个,望谟县6个,建设规模约13665.4亩,投资约3142.06万元,耕地质量等级主要分布在7-13级。
2.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情况,“稍加改造”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主要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
三、需要全面整治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建设规模
申请省级“需全面整治”的项目11个,建设规模约82361.2亩,投资概算17366.2万元,质量等级主要集中在7-9级,涉及千亩大坝有四块。
申请州级实施的项目有24个,建设规模约46409.86亩,投资概算12729.3万元,耕地质量等级主要分布在7-11级。
县级准备实施的项目共76个,建设规模约82727.71亩,投资概算约29818.15万元,耕地质量等级主要分布在9-13级。
2.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情况,“需全面整治”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涉及的建设工程主要有涉及主要工程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保护工程和其它工程。
四、项目落实,形成制度
(一)努力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社会化。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完善市、县(区)、乡(镇)、村、农户各级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农田巡查网络。建立和完善高标准基本农田数据库。对项目所在地确定一名土地巡查员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破坏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
(二)组织编制以土地整治为主要内容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方案,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三)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九项制度:
1.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
2.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
3.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
4.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
5.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
6.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
7.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
8.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管理制度;
9.基本农田保护碑牌设立制度。
(四)有关各县(市)在完成今年分解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后,全面总结在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将书面汇报材料上报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
(五)实施步骤主要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按照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四个步骤开展,预计今年年底内完成实施项目。
第六章建设项目资金投资
第一节项目资金投资
根据今年确定的建设任务,我州上报省厅总项目共112个,全州今年预计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约211498.77亩,需要资金大概60771.59万元。
其中省级项目12个,建设规模大约82361.2亩,预计资金21366万元。
州级项目共计24个,建设规模大约46409.86亩,预计资金12729.3万元。
县级项目共计76个,建设规模大约82727.71亩,预计资金29818.15万元。
第二节项目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能有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投资、市场投入、挂钩指标使用的相关土地税费等。
根据今年省厅下达分解我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预算资金量很大,省级项目资金筹集使用中央新增费为主;州级项目资金使用省级下达的地方留成新增费为主安排的项目;县(市)级项目由各县(市)使用耕地开垦费,自行补充耕地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按工程进度监督项目资金使用,严格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一、组织领导
根据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2〕20号)文件要求。
为确保黔西南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州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强调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股室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黔西南州国土资源系统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仕刚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符治龙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静州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成员:黄明华州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龙剑州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
陈阳州国土资源局用地管理科科长
魏林州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副科长
罗万吉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
刁光万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尚益兴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浩安龙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秀国贞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兴朝普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滨晴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德霖册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强望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由黄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张惊涛和黄海波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搞好分工协作,共同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相关工作。
二、资料收集
为满足黔西南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广泛收集各种基础资料,是准备工作的重要一环。资料收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州统计到县级,经汇总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套数据;1:25万州级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州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州级基本农田文字报告和数据资料。
2.土地变更调查资料
2011年的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分别统计到县级,汇总到州级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2011年1:1万州级土地变更调查经更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2011年的州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总结和土地利用变更分析报告。
土地资源调查评价资料
坡耕地调查评价报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坡耕地按权属性质,分别统计到县级汇总到州级的数据资料。
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其他资料
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资料;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典型调查材料;2011~2020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分县统计、汇总到州的20011年以来土地整治项目情况。
农业部门提供的资料
黔西南州综合农业区划;农业发展及用地规划;分县统计、汇总到州的2011年以来的粮食生产情况;以县为单位,汇总到乡的高、中、低产田土有关资料。
水利部门提供的资料
水利规划、大型水利建设项目布局及用地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分县统计、汇总到州的2000年以来的水利统计资料。
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
分县(市)统计、汇总到州的1970年以来气象资料;主要灾害性天气;农业气候资源规划。
三、资料分析整理
资料分析采用边收集边整理的方法,对各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分类进行整理。首先是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计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面积;二是对2011年全州的耕地,按≤2°、2°~6°、6°~15°、15°~25°大于25°5个坡度级分别统计耕地、基本农田、旱地、水田不同坡度的耕地利用状况。二是对2011年的耕地进行耕地质量等级统计。
加强耕地保护和宣传教育
1.加强指导,严格考核
州国土资源局将定期对各县(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加强与省厅的沟通联系,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将今年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2.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手段,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耕地国情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基本农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建设的公众参与机制,公开基本农田信息,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附件:黔西南州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汇总表(xls表格,请自行下载)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