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余庆段)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余庆段)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余庆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余庆段)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余庆段)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678”网中的第“六横”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的前段,涉及到余庆、黄平、施秉等县,全长约109公里(含施秉支线),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估算总投资约8462287872元。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5〕17号)、《贵州省征收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24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遵义地区、黔东南州实际制订本方案。

二、拆迁范围

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等。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房屋及企业单位拆迁补偿按《余庆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附表1-1)(附表1-2)(附表1-3)(附表1-4)据实补偿。

对城市规划区内及独立工矿区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安置补偿由项目建设业主会同沿线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建设协调工作机构协商解决。

四、地上构筑物补偿

地上构筑物补偿标准按《构筑物补偿指导标准》(附表2)据实补偿。

五、林木补偿

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根据《贵州省征收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124号令)和省林业部门的相关规定补偿。

非林地上的经济林、零星林木补偿按《经济林补偿指导标准》(附表3-1)、《零星林木补偿指导标准》(附表3-2)组织实施。林地上的经济林可参照《经济林补偿指导标准》(附表3-1)执行。

六、耕地青苗补偿

耕地青苗补偿原则上不得超过黔府函[2009]255号核准的一年的年产值,即常规家农作物最高按核准的一年的年产值进行补偿,特殊农作物按个案处理方式给予补偿。未进入县级规划的蔬菜基地,其地类性质仍为耕地,青苗补偿仍按耕地标准执行,地上构筑物补偿参照同类标准执行。

七、通信、广电、电力、铁路等设施改迁

建设涉及通信、广电、电力、铁路等设施的改迁,由市、县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建设协调工作机构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由项目建设业主按照原有技术标准(通信能力)予以改迁。

省属企业的改迁由项目建设业主与省级通信、广电、电力、铁路业主协商解决;市属及以下企业改迁,由市、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会同项目建设业主协调解决。

八、炮损补偿

因施工放炮造成房屋及构筑物损坏的,由建设施工单位按照《炮损补偿指导标准》(附表4)给予补偿。造成人畜伤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是否属于炮损以及损坏程度的认定,在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市、县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单位鉴定,或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九、拆迁工作组织机构

征地拆迁工作在市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本辖区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及协调工作。

十、拆迁费用管理

拆迁安置补偿费由市、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设专户管理,资金在专户银行封闭运行,由县级专户直补被拆迁户。

征地工作经费按征地总费用3%的标准,在征地补偿总费用外另行计列,其中省国土厅0.5%、市指挥部0.25%,市国土资源局0.25%、县2%。

拆迁工作经费按拆迁补偿总费用的5%另行计列,其中省1%、市指挥部0.5%、县指挥部3.5%。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项目建设业主、被拆迁单位(个人)和市、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协商处理。余庆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附件:

附表1-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指导标准

附表1-2:房屋室内外装修补偿指导标准

附表1-3: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指导标准

附表1-4:搬迁、临时周转过渡补助费及搬迁奖励指导标准

附表2:构筑物补偿指导标准

附表3-1:经济林补偿指导标准

附表3-2:零星林木补偿指导标准

附表4:炮损补偿指导标准

【附件】:附件.doc

http://plugins.zunyi.gov.cn/zfxxgk/html/1/201106020001/2012/2012-0198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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