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2〕13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制定的《海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30日

海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为贯彻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切实完成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的要求,我省在全面分析基本农田现状、摸清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各类潜力的基础上,遵循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原则,综合考虑建设条件、资金保障能力等因素,制定了《海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实施各类涉农项目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实施方案落实了我省2012年度建设5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具体任务、建设内容和具体项目,明确了资金及其他各项保障措施,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其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农田现状

(一)基本农田基本情况。

1.基本农田数量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省耕地面积72.62万公顷(108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63.45万公顷(951万亩),基本农田占耕地总面积的87.37%。其中,水田面积为39.23万公顷(588.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4.03%;旱地面积33.34万公顷(500.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5.91%;水浇地465.5公顷(0.69万亩),占耕地面积的0.06%。耕地及基本农田分布详见附件1。

2.基本农田质量及基础设施情况。

根据我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汇总,全省基本农田一至三等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约20%,主要位于平原、台地和低丘,水利灌溉条件好,大部分能够自流灌溉,是建设海南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重要对象。其中:一等地主要分布在琼海、临高、文昌、澄迈、儋州、昌江、东方、乐东、万宁、陵水等市县,地势平坦易于机耕,但所在地区受风害、涝渍、干旱影响较大;二等地主要分布在除屯昌、保亭以外的16个市县,排灌系统年久失修成为影响此类土地生产效益提高的限制因素;三等地在全省18个市县都有分布,地下水位过高是影响此类土地质量提高的重要原因。

四至六等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主要分布在全省18个市县的台地、低丘和盆地,水田的水源灌溉条件有一定保障,但是水利设施建设不够均衡;部分分散的田块及较多的旱地则因农田设施不配套而导致缺水灌溉,影响耕地质量水平提高。

七等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7.37%,零星分布在全省18个市县的低丘台地,地势起伏不平且土壤质地多为壤质砂土,漏水漏肥严重,耕作土层薄,蓄水设施匮乏,土质渠道渗水现象较为普遍。

3.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情况。

琼海市为我省唯一列入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县级市,位于沿海平原地带,地势平坦,万泉河由西向东穿过,水源充足,耕地分布较为集中。市域内交通便利,有东线高速公路从境内穿过。市域内旅游资源丰富,著名的博鳌亚洲论坛落户于该市。截至2011年底,该市耕地保有量3.82万公顷(57.3万亩),占全省耕地保有量的5.26%,其中水田2.52万公顷(37.8万亩)、旱地1.29万公顷(19.35万亩)、水浇地76.29公顷(1084.35亩);基本农田面积为3.47万公顷(52.0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占全市耕地保有量的90.86%。随着一批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项目区的排灌条件、交通设施状况,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增加了农民收入。但该市还有较多农田的生产基础设施薄弱,部分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制约了土地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仍需要继续加大投入,开展土地整治,建设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

澄迈县和临高县是我省列入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澄迈县位于琼北丘陵台地平原区,土壤肥沃,基本农田分布较为集中,松涛水库东干渠流经该县,水源充足,灌溉保证率高,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较好。截至2011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6.61万公顷(99.15万亩),占全省耕地保有量的9.1%,其中水田3.14万公顷(47.1万亩)、旱地3.47万公顷(52.0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为6.07万公顷(91.05万亩),占全县耕地保有量的91.86%。临高县位于琼北台地平原区,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基本农田分布较为集中连片,海南最大的松涛水库东干渠从县域境内穿过,水源充足,灌溉保证率高,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优越,示范效应较好。截至2011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4.86万公顷(72.9万亩),占全省耕地保有量的6.69%,其中水田2.38万公顷(35.7万亩)、旱地2.48万公顷(37.2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为4.80万公顷(72万亩),占全县耕地保有量的98.85%。

(二)土地整治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148个,建设总规模4.21万公顷(63.15万亩),新增耕地规模1.2万公顷(18万亩),总投资8.52亿元。其中,省级以上已竣工验收土地整治项目82个,建设规模2.68万公顷(40.2万亩),新增耕地面积0.69万公顷(10.35万亩),完成投资6.2亿元。上述项目已全部通过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进行了信息备案。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潜力和区域分布。

根据调查统计,扣除2011年底前已验收的土地整治规模,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22万公顷(330万亩)。

——“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潜力。我省“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潜力面积5.46万公顷(81.9万亩),主要分布在海口、琼海、澄迈、临高等土地整治重点市县和基本农田集中区域。

——“稍加改造”的潜力。我省具备“稍加改造”潜力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8.87万公顷(133.05万亩),主要分布在三亚、万宁、陵水、儋州、屯昌、定安等基本农田基础设施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市县。

——“需全面整治”的潜力。我省“需全面整治”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要求的潜力面积7.67万公顷(115.05万亩),全省18市县都有分布,主要分布在文昌、东方、乐东、昌江等市县和琼中、白沙等中部丘陵盆地。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支持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以促进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为目标,以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为根本要求,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利益为前提,大力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要求,以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热带现代农业基地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及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充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变农村建设用地中存在的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等现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并重的原则。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始终要围绕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同时,要正确处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坚持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菜地建设、生态文明村建设有机结合,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立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充分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相衔接,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产出能力。

(二)2012年建设目标任务。

1.加大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努力推进热带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在改造提高现有的1个国家级基本农田示范区、5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乡镇的同时,重点建设澄迈县、临高县2个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努力实现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瓜菜亩产增加300公斤以上。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安排,到2015全省建设15.3万公顷(229万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其中2012年度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为3.8万公顷(57万亩)。2012年我省整合涉农资金,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6万公顷(21.9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2万公顷(19.85万亩),水务部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71万公顷(10.66万亩),农业部门实施菜田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32万公顷(4.75万亩)。各有关部门共同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3.81万公顷(57.19万亩),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各市县(详见附件3)。

2.加强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和管理。

结合海南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将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南繁育制种基地以及纳入基本农田保护的优质热带水果基地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发展集约化、设施化、标准化、精细化、生态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着力提升热带现代农业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

严格按照耕地等级标准以及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规定,科学评价和验收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符合规定的新增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推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提高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促进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3.优化基本农田多功能布局。

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总体要求,围绕“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等建设,确定不同区位和生产条件下基本农田的适宜功能,明确土地整治方向。平原地区要进一步促进农田的集中连片程度,提高耕地质量,在提高农田生产能力的同时,满足冬季瓜菜基地和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的需要,促进热带水果与花卉基地建设;对于海口、三亚等中心城市的近郊区及重点旅游风景区,推动热带特色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都市农业,进一步发挥基本农田的多种功能和效益。

三、建设内容

(一)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2012年我省将按照“先易后难、分类实施”原则,以“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和“稍加改造”两类项目为主,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农综中低产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高标准菜地改造项目,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重点,提高耕地质量为核心,围绕热带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按照“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配套建设农田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土地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排灌设施、田间道路等进行综合整治,实现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等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推动实施,2012年计划完工土地整治项目45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6万公顷(21.93万亩),计划总投资7.79亿元。

农业综合开发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主要是改善田间设施、灌溉排水条件,提高农业用水保障率和生产能力。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组织负责推动实施,计划实施项目54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32万公顷(19.85万亩),计划投资3.25亿元。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主要是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务部门负责推动实施,计划实施项目41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0.71万公顷(10.66万亩),计划投资4.15亿元。

高标准菜地改造项目主要是改造或新建小型管区、机电泵站、塘坎灌区及微型水源,改善田间水利设施,修建田间道路等。由农业部门负责推动组织实施,计划实施项目30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0.32万公顷(4.75万亩),计划投资9197万元。

(二)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的情况。

1.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情况。

海口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位于南渡江下游,涉及海口市龙华、琼山、秀英3个区,涉及东山镇东南部、遵谭镇中部、龙泉镇东南部、新坡镇和旧州镇大部、三门坡镇和甲子镇的北部,整治规模2.17万公顷(32.55万亩),总投资约31.23亿元,预计增加耕地面积349公顷(5235亩)。工程建设依托南渡江流域灌溉水源,配套修建防洪及提灌设施,完善农田配套设施建设,修复洪涝灾害损毁的灌渠和排水沟,计划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1.4万公顷(21.1万亩)。2012年度计划利用中央资金7亿元、省内配套资金1.5亿元,实施防洪及提灌工程和2个土地整治子项目。由于2012年下半年2个土地整治子项目才开始实施,拟将该土地整治子项目列入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的建设情况。

作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琼海市2012年在建土地整治项目3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00公顷(2.03万亩),投资5047.38万元。

澄迈县、临高县作为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都加大了投入。其中澄迈县2012年在建土地整治项目2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629.68公顷(0.94万亩),投资5196.3万元。临高县2012年在建土地整治项目4个,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20.34公顷(3.03万亩),投资1.09亿元。

(三)在建及拟安排土地整治项目情况。

扣除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琼海市)、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澄迈县、临高县)的建设规模,列入本实施方案的我省在建土地整治项目还有36个,计划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06万公顷(15.94万亩),计划投资5.67亿元。

(四)有关部门在建及拟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情况。

2012年,我省将整合涉农项目,有关部门共同建设完成3.81万公顷(57.19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其中,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6万公顷(21.9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2万公顷(19.85万亩),水务部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71万公顷(10.66万亩),农业部门菜田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32万公顷(4.75万亩)。详见附件4、5、6、7。

四、资金估算

(一)投资估算。

根据土地整治和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历年已实施或已审批的项目实际投入成本测算,我省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81万公顷(57.19万亩),预计投资16.11亿元。其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6万公顷(21.93万亩),计划投资7.7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推动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32万公顷(19.85万亩),计划投资3.25亿元;水务部门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71万公顷(10.66万亩),计划投资4.15亿元;农业部门推动菜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0.32万公顷(4.75万亩),计划投资0.92亿元。

(二)资金筹措。

为保障本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我省计划利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出让金等资金,筹集7.79亿元用于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利用中央拨款90%、省级财政配套10%,筹集3.25亿元用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指南,筹集4.15亿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海南省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1〕2226号)的要求,筹集0.92亿元用于菜田改造项目。通过聚合上述各有关涉农资金,共同筹集16.11亿元用于我省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为统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我省已经成立海南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定期对各市、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和奖惩考核,将进一步保障年度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切实形成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资金保障措施。

建立以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引导相关涉农资金共同投入,共同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农业出让金收入)为主要资金渠道,积极引导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菜田改造资金等资金来源,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按照共同投入、各记其功的模式运作。此外,为拓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除政府资金以外,积极探索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三)技术保障措施。

以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为基础,结合我省特有的自然条件、气候条件、资源禀赋等情况,由国土、财政、农业、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共同制订全省统一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地方性规范,用于指导我省各部门共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克服各部门各行业标准不统一、统计口径不统一的问题。

为更好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土、财政、农业、水务、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联合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专项规划,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相适应的要求,统筹规划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四)监督和考核措施。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出台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的相关文件,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优罚劣,在农转用指标、年度土地利用指标上给予倾斜。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管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好质量检测和绩效评价。

(五)宣传措施。

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宣传活动,在进行典型项目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挥宣传标语、宣传册、宣传栏的作用,加强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的宣传,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和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各项工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项目选址、方案制订、规划设计、实施建设、项目验收、成果维护等全过程尽可能让项目区村民参与并让村民行使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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