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渔港搬迁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渔港搬迁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三府办〔2015〕336号 |
|---|---|
| 颁布日期:2015-11-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渔港搬迁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渔港搬迁总体工作方案》已经第六届市委常委会7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渔港搬迁总体工作方案
目前,崖州中心渔港主体工程和直接服务渔业生产的配套设施已经建成并日趋完善,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确立的加快“三港分离”、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的时机成熟了。为服务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将渔业从三亚港迁入崖州中心渔港,打造现代化渔港经济,完成既定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精品化国际旅游城市建设为牵引,培育渔港现代化保障能力,开发渔港旅游价值,打造渔港经济新常态,逐步形成新的渔民收入增长点;以渔港搬迁为契机,推动捕捞设施更新换代,深化渔民转产转业,大步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坚持民本理念,维护渔民利益,真心实意为渔民群众排忧解难,设身处地为渔民群众营造优良环境,想方设法为渔民增收创造条件,让渔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切实将渔港搬迁工作打造成渔民满意的民生工程。搬迁工作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和谐搬迁。坚持群众工作路线,耐心说服、引导渔民,争取渔民理解支持,响应渔民合理诉求,保障渔民合法权益。
(二)促进转型。淘汰小旧渔船,创新渔业销售模式,创建环保清洁渔港,逐步形成服务保障现代渔业生产能力,糅入旅游要素,打造新型渔港经济。
(三)造福渔民。解决搬迁渔民实际困难,创造优良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渔获物交易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渔业生产正当利润。
二、工作目标
将三亚港的现有渔业迁入崖州中心渔港,使其迅速适应新环境,恢复正常生产,并初步实现迁入人员安居乐业。行政管理机构进驻中心渔港,并正常运转,有效履行服务功能。关闭三亚港的日常性渔业功能,同时做好在台风影响本市期间开放三亚港接收渔船避风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渔港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少文市委副书记
李劲松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林有炽市政府秘书长
文中童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向奋天涯区政府区长
蒲慧芳崖州区政府区长
周俊吉阳区政府区长
陈明海棠区政府区长
周月霞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
周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华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利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瑜市财政局局长
李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宏宁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铁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崔海龙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徐冰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萍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世刚市水务局局长
蓝文全市园林环卫局局长
麦正平市物价局局长
林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任熙德市国资委主任
文开平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陈铁兵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覃敏三亚边防支队支队长
陈平海警海南总队二支队支队长
林潮光三亚供电局局长
周壮三亚港务局党委书记
杨永红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文革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在三亚港设指挥部,指挥长由李劲松兼任,副指挥长由文中童和章华忠兼任。指挥部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搬迁工作,负责现场组织指挥渔港搬迁。市政府督查议案室参加指挥部工作,主要负责督促成员单位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搬迁任务。从天涯区、市海洋与渔业局、海警海南总队二支队各抽调两人,三亚港务局、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各抽调一人,作为指挥部日常工作人员。根据指挥部工作需要,可从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
四、搬迁对象
(一)三亚港本港籍渔船468艘(捕捞船421艘,辅助船47艘)。其中,大船(主机功率≥441千瓦)5艘(均属公司),小船(主机功率<44.1千瓦且船长<12米)146艘(均属个人),中船(大船和小船以外的渔船)317艘(公司68艘,个人249艘)。
(二)外港籍渔船1000余艘(不含临时避风的外港籍渔船)。
(三)经竞标获得进驻崖州中心渔港为渔业服务的企业。由于现驻三亚港的渔业服务企业有优先竞标权,进驻企业可能大多从三亚港现有企业中产生。目前,驻三亚港的渔业服务企业共有100家。其中,有制冰厂6家,冷冻厂7家,冰鲜收购点或粗加工摊店49家,各类型渔业机械、零配件商行23家,机械维修店14家,渔业造船厂1家。三亚港渔业服务企业中标进驻崖州中心渔港的,搬迁时只涉及经营内容,其它如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在本次搬迁范围内,待有关单位征用时另行处理。
(四)行政管理层的搬迁,包括渔政、边防、消防、渔业合作社等机构的搬迁。
五、责任分工
(一)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港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外港籍渔船搬迁;组织渔业行政管理机构进驻;组织关闭三亚港的日常性渔船停泊功能;组织制定台风影响期间三亚港渔船防风应急预案;组织面向搬迁对象的宣传动员;负责申请工作性经费;协调国家渔业部门和省、沿海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策划组织搬迁工作的对外宣传。
(二)崖州区:做好渔港搬迁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搬迁后崖州中心渔港安置工作,协调各单位做好崖州中心渔港的基础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搬迁人员和企业进驻后的管理工作;负责崖州中心渔港的社会治安,具体组织实施平安渔港建设;参与崖州中心渔港安居工程建设。
(三)天涯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三亚港本港籍渔船搬迁;负责对搬迁对象的宣传教育和思想稳定工作;负责辖区内小旧渔船淘汰及相关渔民转产转业工作;负责关闭三亚港水产码头交易市场;参与崖州中心渔港安居工程建设。
(四)吉阳区、海棠区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停泊三亚港的本港籍渔船搬迁。
(五)市委宣传部:参与组织面向搬迁对象的宣传动员;参与策划组织搬迁工作的对外宣传。
(六)市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对崖州中心渔港建设的资金支持。
(七)市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国有企业搬迁工作,对国有企业搬迁对象进行思想动员,帮助进驻崖州中心渔港的国企迅速适应、恢复生产;结合渔港搬迁,深化国企改制,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负责关闭三亚港水产码头交易市场。
(八)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搬迁工作经费;参与补贴发放工作。
(九)市公安局:参与崖州中心渔港平安渔港建设;负责港区周边的治安工作。
(十)市教育局:负责建设崖州中心渔港渔民子弟学校;在学校启用前,协调解决搬迁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十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崖州中心渔港安居工程建设。
(十二)市交通运输局:开通崖州中心渔港往返南边海、西环轻轨崖州站的公交车;配合天涯区开展辖区内小旧渔船淘汰及相关渔民转产转业工作。
(十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参与关闭三亚港水产码头交易市场;参与打击崖州中心渔港交易市场欺行霸市行为。
(十四)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三亚港各类制冰企业隐患排查,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
(十五)市水务局:负责建设向崖州中心渔港提供污水处理功能的设施。
(十六)市园林环卫局:负责对崖州中心渔港产生的垃圾组织实施中转。
(十七)市物价局:维护崖州中心渔港渔业生产相关物资和费用价格稳定。
(十八)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机构进驻;负责组织崖州中心渔港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九)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三亚港各类制冰企业隐患排查,协助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
(二十)三亚边防支队:负责搬迁过程中的治安管理;负责防止搬迁过程中出现的暴力事件和群体事件;组织边防派出所进驻;参与崖州中心渔港平安渔港建设。
(二十一)海警海南总队二支队:负责为渔港搬迁工作全程提供海上警力支持。
(二十二)三亚供电局:负责保障崖州中心渔港供电。
(二十三)三亚港务局:负责关闭三亚港渔业服务企业租赁厂房;协助关闭三亚港水产码头交易市场;协助渔政部门防止渔船回流三亚港;结合渔港搬迁,创新经营模式,优化公司结构,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十四)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崖州中心渔港经营管理方案;牵头渔业服务企业招标工作,并负责组织中标企业进驻;负责崖州中心渔港港区的录像监控、保安工作、防火设施、港池交通、环境卫生、后勤保障等开港相关工作;参与崖州中心渔港安居工程建设。
(二十五)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负责保障崖州中心渔港供水。
六、工作步骤
渔港搬迁工作分下列三个阶段,依次、有序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5年年底前)
1.在三亚港开设渔港搬迁工作指挥部,日常工作人员提前就位,指挥部开始正常运转。
2.崖州中心渔港航道、航标、护堤等泊船设施就绪;该港供水、供电、供油分别由相关责任单位准备,并基本就绪;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启动建设港区高清摄像监控系统,建立保安队伍及其相关制度并开始值班、巡逻,完备防火设施和防火制度,成立港区环卫机构且备齐环卫船只,提出卫生、停车等收费标准的方案并获审批通过,制定能确保交通艇在渔船迁入之前或同时就位的港池交通保障方案,完成崖州中心渔港政策性补贴和营运性补贴方案的起草和报批工作,以及由该公司负责、应在渔船进驻之前就绪的其他工作。
3.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成员单位按需要参加,深入三亚港和搬迁对象集中的渔业社区,采取张贴告示、散发宣传物品、巡回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渔港搬迁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请示国家渔业局,争取对渔港搬迁的认可和支持;知会省海洋与渔业厅、沿海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争取对搬迁外港籍渔船的支持、配合;做好渔船搬迁奖励和生产补贴前期工作准备。
4.已确定派驻崖州中心渔港的各行政管理机构及时进驻。行政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不能及时建好或启用的,由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提供临时办公场地。
(二)搬迁阶段(2016年1日1日至2月18日)
1.本方案印发后,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就本单位所担负的搬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渔港搬迁工作按计划、有秩序、较顺利地推进;天涯区应在测算基础上,区分渔民家庭情况,拟制辖区内小旧渔船淘汰及相关渔民转产转业计划报批;市海洋与渔业局应及时制定台风影响期间三亚港渔船防风应急预案;应及时分别开通从崖州中心渔港往返南边海、崖州老城区的公交车(待西环轻轨崖州站营运后,往返崖州老城区的公交车延伸至该站)。
2.2016年1月1日起,按照分工,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公司渔船、外地人持证的本港籍渔船和外港籍渔船,天涯、吉阳、海棠区和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组织各自辖区停泊三亚港的本港籍渔船,三亚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组织中标企业,开始进驻崖州中心渔港;启动搬迁奖励和生产补贴申请、发放工作。
3.2016年1月中旬前,制定严厉打击渔霸行为、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的常态化措施,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在崖州中心渔港营造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的声势。
4.2016年1月下旬前,由指挥部组织,对崖州中心渔港的保安措施、交通艇保障、环卫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登船走访渔民,了解渔民群众对港区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检查和反馈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5.2016年2月18日前,加快推进崖州中心渔港各项设施建设,力争在2016年春节前,使渔船停泊设施进一步趋于完备,渔业生产服务设施准备就绪,基本完成渔船和渔业服务企业进驻。
(三)完善阶段(2016年春节后至年底)
1.2016年3月1日起,开始逐步关闭三亚港的日常性渔业功能;组织渔政执法船只定期和随机巡查三亚港,发现、制止渔船回流;天涯区组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港务局参加,开始关闭三亚港水产码头交易市场。
2.2016年4月份,指挥部组织对崖州中心渔港服务渔业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走访渔民渔企,了解大家的意见建议;根据检查和反馈情况,提出改进办法,安排负责落实的单位。
3.2016年5月份,天涯区应启动辖区内小旧渔船淘汰及相关渔民转产转业工作。
4.2016年6月份,对渔港搬迁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久拖不决的问题,指挥部组织开展调研,提出对策。
5.2016年11月份,指挥部对各成员单位的搬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性检查。
七、优惠措施
(一)奖励搬迁和补贴生产。对配合搬迁工作,主动、及时从三亚港迁入崖州中心渔港的本港籍渔船给予奖励。对从三亚港迁入崖州中心渔港的本港籍渔船给予生产补贴。原则上,奖励和补贴的标准应足以弥补渔船搬迁后所增加的生产、生活成本,并有利于调动渔民搬迁积极性。具体标准及发放办法,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制定。
(二)建设安居工程。采取分配限价商品房或提供公租房的方式,解决搬迁渔民和搬迁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规划拟建的812套保障性住房中,400套用于公租,412套作为限价商品房。原则上,应按照本市现有规定和渔民搬迁特殊情况相结合的思路,从高效服务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港运营出发,确定崖州中心渔港保障性住房分配办法。(落实部门: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崖州区、天涯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提出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
(三)解决渔民子弟教育问题。根据崖州中心渔港渔民子弟入学需求,在港区建设渔民子弟学校。在港区学校建成、启用之前,按照就近优先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渔民子弟入学。(落实部门:市教育局牵头,崖州区、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配合)
(四)确保防风安全。完善崖州中心渔港的防风设施,提高其防风能力。对其防风能力,组织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当根据气象预报可能出现高于其防风能力的风力时,及时开放三亚港、协调红沙港接纳渔船避风。在三亚港、红沙港避风的渔船,在防风警报解除后,应当在24小时内自行离开。(落实部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天涯区、崖州区、海警海南总队二支队、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配合)
(五)建设平安渔港。由崖州区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边防支队、三亚消防支队和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配合,将崖州中心渔港作为崖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建立常态化制度机制,严厉打击港区渔获物交易市场欺行霸市行为,强化对崖州中心渔港及其周边的日常治安管理,妥善做好港区防火防盗工作。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应以港口停泊渔船为重点,建立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的摄像监控制度,建立固定岗、流动哨相结合的保安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制定围追堵截盗窃嫌犯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盗工作,妥善保护渔民财产安全。
(六)维护渔业生产物资和相关费用价格稳定。严格审批崖州中心渔港油、电、水价格和卫生、停车等收费标准。原则上,中心渔港的上述价格和收费标准不高于三亚港现行标准。确定中心渔港的供冰企业,应以维持供冰价格相对稳定为先决条件。在企业供冰前,崖州中心渔港的用冰需求,由渔港经营管理单位协调供冰中标企业解决。(落实部门:市物价局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配合)
(七)促进鱼货销售形式多元化。引导渔业合作社或渔业企业成立专门的渔业销售公司,维护渔船自产自销渔获物的选择权和正当利润,健全鱼货交易市场的竞争机制。对搬迁渔船安排渔民家属销售鱼货的,创造便利条件。(落实部门: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牵头,驻港行政管理机构配合)
(八)减免冰鲜交易场地租金。经竞标获得崖州中心渔港冰鲜交易场地经营权的三亚港内现有企业,在2016年7月底前免交租金,并在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享受租金减半待遇。崖州中心渔港冷库,由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在统一经营、管理的基础上,优先租赁给现在三亚港经营冷冻的企业使用。由渔港管理公司按规定收取的卫生费、停车费、物业费等费用,年内一律免缴。减免的租金和费用,以及属于给予渔民渔企的政策性或营运性优惠的其他费用,均纳入崖州中心渔港政策性和营运性补贴方案一并考虑。(落实部门: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
(九)优化渔业生产保障条件。在崖州中心渔港提供足够的场地,满足渔民晒网、补网和渔船维修保养需求。在港池以东设立晒网、补网、维修场地,在2016年7月底前,免费供晒网、补网和渔船维修使用;从2016年8月起,按符合价格管理规定的定价收费。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要尽快引进渔船维修企业,方便渔船维修保养。结合建设渔政大楼,解决渔业公司、合作社等渔业机构的办公场所,并给予5年租金减半的优惠。在渔政大楼交付使用前,上述机构的办公场所,暂时安排在渔港交易中心三楼。临时办公场所不收取租金。(落实部门: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八、工作要求
(一)坚持大事大抓。渔港搬迁涉及发展、惠及民生,兹事体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年度的一项重要任务,保持强劲的落实力度,坚持常议常抓不放松。要向这项工作倾斜领导精力,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不仅发挥好决策、指挥作用,而且深入搬迁工作第一线,在重要事项、重点环节上亲力亲为。要明确责任机构组织推动本单位担负的搬迁任务,安排足够、得力的人手相对集中精力具体承办。要调动本单位资源,为完成搬迁任务提供全方位、大力度的保障。崖州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崖州中心渔港的安全工作,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坚持工作标准。精品化城市要靠精品化的工作来打造,精品化工作需要工作上的高标准来促成。在渔港搬迁工作的全过程、每环节,各成员单位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创工作中的精品工程。要下足功夫做好调研文章,把搬迁对象的困难、需求和期望摸清吃透,增强工作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要深思熟虑,确保工作方案合理务实、可行顶用,创造有序推进搬迁工作的条件。在实施搬迁中遭遇困难和问题,要敢于迎难而上,以对城市发展负责的精神和对渔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啃下“硬骨头”。
(三)坚持密切协作。渔港搬迁工作事务纷繁且敏感性强,参与单位众多,时间跨度长,需要有关部门精准配合。渔港搬迁工作指挥机构要建立协调制度机制,跟踪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及时发现、解决工作配合问题,确保各部门同频共振。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协作意识,不仅主动给予工作配合,而且积极争取工作配合,确保搬迁工作各方面齐头并进。落实本方案优惠措施的各牵头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配合部门的大力支持。
附件:1.三亚市渔港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事项
分工表
2.三亚港本港籍渔船搬迁分工明细表
http://xxgk.sanya.gov.cn:17003/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00823240-4/bgswj/201511/178465.html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