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的通知

安政办〔2013〕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国土资源部针对当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严重违法违规征地、侵犯群众权益并产生恶劣影响的暴力征地事件,下发了《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5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国土系统视频会议进行了贯彻落实,为做好我市征地工作,杜绝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的恶性事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征地工作事关农民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在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同时,更要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征地是做好征地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各县(市、区)和管委会要认清形势,按照征地工作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征地各项程序。认真执行土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和征地批后的“两公告一登记”及“资金公示”等程序,严格执行新一轮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补偿和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二、明确征地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征地工作的责任主体,市辖各区政府(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实施具体征地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要对本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措施落实、征地矛盾化解、群众稳定等工作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征地实施中一旦发生矛盾冲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当前即将进入小麦收获季节,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必要手段,合理安排征地工作进度,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毁麦占地行为,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三、坚持政府统一征地。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坚持统一政府征地。对用地单位或基层政府自行征地补偿、征地资金未经财政账户的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避免造成征地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到位等情况发生。

四、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等行为。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规范征地管理机制体制,确保我市征地管理工作长效发展。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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