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42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服务业提升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服务业提升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把服务业提升发展作为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化、产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方向,实行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增长潜力的现代服务业,完善发展载体,激发企业活力,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具有多元活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打造生态活力幸福之城。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生产服务集聚化、生活服务便利化、基础服务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发展成为中原经济区重要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基地。

——增速不断加快。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生产总值增速;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比2013年翻一番。

——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2015年达到20%左右;2020年达到30%,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

二、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提升发展

围绕促进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坚持承接转移与培育新兴相结合,放宽市场准入,不断创造需求,提升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增长潜力的现代服务业。

(一)休闲旅游。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发挥好山、好水、好空气、好生态的优势,以“一区两带四板块”为重点,即生态文化旅游区,淇河和南水北调两个生态观光旅游带,浚县古城观光、淇河生态休闲、淇县山水观光、老城区康体养生四个板块,融文化体验、山水观光、休闲度假、养生养老为一体,加快发展生态、文化和健康等特色休闲旅游。完善旅游道路、游客接待等配套设施,加大对国内龙头旅游社的引进力度。到2015年,年接待游客人数突破1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5亿元,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成为河南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南太行及周边地区旅游集散地。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政府

(二)新型物流。依托区位交通和产业发展优势,以宏昌、新大陆、大用运通等物流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商贸、冷链、保税、煤炭、危化品、电商等专业物流。统筹规划物流园区布局和定位,推进现代煤炭物流园区、综合物流园区、钜桥商贸物流园区、宝山危化品物流园、石林陶瓷物流园、浚县食品物流园等建设,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积极申建综合保税区,带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培育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到2015年,年货物运输量突破9000万吨,货物周转量超过220亿吨公里,初步构建完整的新型物流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

(三)信息服务。以建设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为契机,大力发展数字内容服务,加大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依托智慧鹤壁指挥中心,完善公众服务系统,为市民提供衣食住行、办事、旅游、地图、新闻、政务和招商等方面的本地化特色地理信息服务。依托农业硅谷产业园,发展农业信息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探索开展鹤壁“无线城市”建设,为市民和企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到2015年,信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超过6亿元,社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鹤壁信息中心,各县区政府

(四)商务会展。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中介服务、会展服务等。加快科技中心、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吸引科研院所、知名大学在我市建立科技园区或研发基地。积极发展为企业服务的产权交易、货运代理、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和为居民服务的理财、医疗、教育等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会展服务业,建立会展业行业组织,加大市场培育力度,扩大民俗文化节、镁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会等展会影响力,发展糖酒食品交易会、家居汽车展会、文化产业博览会等专业会展。到2015年,打造3—5个知名度较高的会展品牌。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

(五)现代金融。鼓励金融创新,探索融资新方式,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大力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建立拟上市企业及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库,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和培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进行融资。到2015年,力争引进域外金融服务机构2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六)现代商贸。积极发展网上交易市场、网上商店、网上商务等多种电子商务模式,鼓励和引导中小微生产制造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实现网络直销,拓展贸易渠道。加快店连店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用。大力发展休闲商业,改变传统商业模式,充分利用微信、博客、贴吧、论坛等互动式营销方式,增强商业休闲娱乐化功能。推进社区商业服务网点的连锁化经营,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加快推进农产品、家居建材等专业市场建设。到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8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七)健康养老。以发展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等为重点,做好三甲医院申报工作,引导中医院探索中医养生服务,大力开展健康咨询和疾病预防,促进以治疗为主转向预防为主,主动承接郑州、北京等大城市的健康养生需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老年产业,开展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食品用品、休闲旅游、信息咨询等服务。到2015年,初步构建与生态宜居城市相适应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载体平台建设

重点加快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发展,因势利导推动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和服务业特色园区建设,力争培育3—5个集聚效应显著、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特色园区,形成服务业发展新高地。

(一)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加快产业集聚,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高端品牌,着力推动金融、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商务服务机构和企业总部向市商务中心区集聚,引导符合居民消费升级换代的综合商业设施和文化休闲项目在特色商业区集中布局。挖掘特色产业优势和历史人文资源,建成一批业态配比合理、功能复合多元的城市综合体、商业综合体和旅游综合体,培育一批税收超百万元的金融、商贸、信息、总部经济等商务楼宇,打造一批商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知名商业街区和文化街区。支持县区结合实际,采取委托管理、机构套合、新建机构等方式,成立“两区”管委会或建设发展办公室,推进“两区”建设发展、行政服务和运营管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产业集聚区配套服务区和服务业特色园区。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以研发设计、物流配送、检验检测、展示交易等生产性服务为重点的区中园,形成为主导产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配套服务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按照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要求,在休闲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养老健康等领域,建设和改造提升服务业特色园区。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聚龙头企业,强化集聚融合、创新驱动和链条延伸,培育一批产业高集聚、产出高效益、功能高复合、空间高密度、就业高容量的服务业集群。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

按照主业突出、特色鲜明、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标准,培育一批创新型服务业领军企业,探索开展服务业分离和个转企(个体工商户转化为企业)试点工作,推动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全方位提升发展服务业。

(一)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在全市选择20家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服务业企业,在政策、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带动提升全市服务业整体竞争力。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力争培育出10家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发改委、工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二)开展服务业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分离和个转企等试点工作,做大服务业总量。结合淇县工业基础好而服务业占比低的现状,选择淇县开展服务业分离试点工作。结合浚县服务业基础好、发展层次有待提高的特点,选择浚县开展个转企试点工作。两县要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尽快出台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待成熟后向全市推广。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淇县政府

(三)推动品牌和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自主服务品牌,以新型物流、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传统老字号企业改造提升,力争到2020年培育出10个以上省级服务业名牌。加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申请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服务业全方位提升。围绕服务业新领域、新业态,鼓励商业模式和服务理念创新。加快技术手段创新,鼓励开发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培育信息增值、创意设计、数字传媒等新兴服务市场。加快业态创新,引导推进总部经济、会展经济、健康养老经济和商业文化旅游融合等业态发展,培育专业服务市场。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共同配送、直营体验店等新兴模式。加快服务理念创新,探索培育定制服务提供商、技术服务运营商和整体方案解决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放宽市场准入。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和公司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比例、缴足出资期限的限制,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工商登记,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清理行业和市场进入壁垒,在设立登记、行政许可、建设、土地、税费、金融、财政资金扶持和采购、医保定点、资质认定标准、学科建设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职称评聘等各方面,民办企业(机构)与公办企业(机构)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二)保障和优化土地供应。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统筹考虑服务业发展用地布局,适当提高服务业用地比例,城市和小城镇黄金地段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城乡规划确定的商业、仓储、服务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加快城镇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和城中村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城市新建居住小区要预留规划面积,优先考虑家庭服务业站点发展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

(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在一定期限内对税负增加的服务业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引进的国内外服务业知名企业和重点项目以及二、三产剥离后设立的服务业法人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且符合有关规定的,经批准可给予免征。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养老机构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服务业领域各类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有上限、下限额度规定的服务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对入驻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的服务业项目,除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外,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服务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重点企业授信额度,扩大贷款规模,在国家允许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在产权确认、土地使用、税收征管、环保核查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服务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建立银企信贷沟通协调和资金需求信息发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加强合作。

(六)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领域。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奖励服务业推进成效较好的县区。建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安排使用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

(七)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社会公益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科技研发、行业规划、资产评估、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检疫服务等技术服务领域,经贸活动、会议展览、绩效评估、项目评审、审计服务等行政服务领域,积极推行服务外包和政府采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实施动态调整。凡在目录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对不适宜或暂时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可通过委托、承包等方式确定服务主体。

(八)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加强对现代物流、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领域高级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建设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将引进服务业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纳入全市人才计划和专项规划,公开招聘选拔一批新型物流、休闲旅游、现代金融、商务会展等领域高级管理、技术、经纪人才,推进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引进的高级服务业人才在研发经费、住房补贴、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统筹规划、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完善机构、充实力量,建立健全与服务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健全服务业工作领导机构,创新发展思路,落实政策措施,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二)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积极谋划一批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分年度滚动实施,优先推荐纳入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强化要素保障,将鼓励类服务业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授信额度和贷款规模。将服务业及“两区”重点项目纳入市项目观摩范围,加强项目督导力度。

(三)健全统计考核体系。完善服务业统计机构建设,加强对服务业统计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覆盖全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服务业核算体系,强化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加强行业统计部门归口管理及调查报告制度建设,建立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季报制度。完善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提高服务业在县区、市直部门等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加大知名服务企业和品牌保护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服务业宣传力度,激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现和培育一批服务业发展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营造创先争优的舆论环境。

2014年10月13日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