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宜林荒山绿化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宜林荒山绿化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洛政〔2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宜林荒山绿化实施方案(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13日

洛阳市宜林荒山绿化实施方案

(2014-2016年)

为加快全市宜林荒山绿化步伐,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环境承载能力,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造林机制创新加快宜林四荒绿化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114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实施荒山绿化是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实施林业生态市建设以来,我市始终把宜林荒山绿化作为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大面积荒山、陡坡地逐渐披上绿装,水土流失状况得到初步遏制,局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是,由于荒山土壤及水利条件较差,加上我市冬春季节容易发生持续干旱,一些地块树木存活率较低,绿化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升。据调查,目前全市仍有宜林荒山和陡坡地78.1万亩,洛栾高速、洛卢高速等一些主要通道沿线也有大面积荒山荒坡分布,且当前剩余的宜林荒山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绿化和管护成本高,任务仍十分艰巨。为加快荒山造林绿化步伐,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构筑洛阳坚实的生态屏障,市委、市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将全市宜林荒山全部绿化到位。

二、指导思想

以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民生林业为宗旨,以提升主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大投入、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推动我市宜林荒山绿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推进林业从造林向造景、造富、造福转变,绿化向美化、彩化、产业化转变,为建设“生态洛阳、美丽洛阳、全景洛阳”做出贡献。

三、目标任务

为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步伐,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全覆盖”的总体目标,从2014年冬季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和25度以上的陡坡地及主要通道沿线进行绿化,建设总规模78.1万亩,其中2014年冬至2015年春完成25.7万亩,2015年冬至2016年春完成30.4万亩,2016年冬至2017年春完成22万亩。同时,对主要通道沿线25度以下的坡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建设总规模13.4万亩,其中2014年完成5.7万亩,2015年完成4.1万亩,2016年完成3.6万亩。

四、建设原则

(一)坚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各县(市)在编制规划时应与国家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规划相结合,坚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2014年冬至2015年春,以抓好洛卢、洛栾、连霍、郑少洛、二广、宁洛等6条高速和洛栾、洛偃、洛吉等3条快速通道沿线的林带建设、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及坡耕地绿化为主,2015年、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铺开。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各地实际,结合立地条件和林业发展优势,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立地条件较好的区域以发展花卉苗木为主;陡坡地以发展核桃、油用牡丹、苹果、板栗、花椒等经济林为主;立地条件差的荒山以栽植侧柏、刺槐、五角枫、皂角、黄栌等生态林为主。在工程实施中要注意避让基本农田。

(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全市宜林荒山面积较大,发展空间广阔,具有一定招商引资潜力,应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投资,多形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五、建设重点

(一)主要通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针对洛卢、洛栾高速等9条主要通道沿线绿化树种单一、层次单调的状况实施提升改造,结合自然地形,采取乔、灌、花相结合的方式,在通道两侧形成树种多样、高低错落有致的景观林带,高速公路每侧建成50-100米宽林带,快速通道每侧建成不低于30米宽林带。全市共规划提升改造通道388公里,新绿化面积2.86万亩。

(二)主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宜林荒山及坡耕地绿化。对洛卢、洛栾高速等9条主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宜林荒山和坡耕地进行全面绿化,在保证绿化美化成效的前提下,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地势平坦、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段,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调整产业结构,规模化发展品种对路、品质优良的苗木花卉、特色经济林和速生用材林,大力发展油用牡丹产业。立地条件较差的地段,按照一山一品、一坡一景的要求,营造生态防护林,以配置山杏、山桃等观花树种和五角枫、黄栌、黄连木等彩叶树种为主,突出景观效果。规划总任务36.18万亩,其中,宜林荒山绿化10.83万亩,陡坡地绿化11.95万亩,坡耕地种植结构调整13.4万亩。

(三)其它区域宜林荒山及陡坡地绿化。主要通道沿线可视范围之外的宜林荒山及陡坡地绿化要以突出生态效益为主,根据立地条件,科学规划林种、树种。宜林荒山主要实行乔灌混交、针阔混交,营造混交林,提高生态防护功能。陡坡地造林要与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在坡度较小、土层较厚地块优先发展高效经济林,沟、谷、滩地发展速生用材林。规划总任务52.48万亩,其中,宜林荒山绿化45.02万亩,陡坡地绿化7.46万亩。

六、实施步骤

(一)2014年冬至2015年春建设进度安排。各县(市)要在2015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2014年度建设任务。市政府将组成验收组于2015年6月份进行检查验收。

(二)2015年冬至2016年春建设进度安排。各县(市)要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苗源准备和项目招商等工作;2016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市验收组将于2016年6月进行检查验收。

(三)2016年冬至2017年春建设进度安排。各县(市)要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苗源准备和项目招商等工作;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市验收组将于2017年6月进行检查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施宜林荒山绿化是我市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改善我市整体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政府要将宜林荒山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宜林荒山绿化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切实保障造林质量和绿化成效。交通和高速管理部门要做好高速公路两侧所辖区域内的绿化。财政、国土、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全市宜林荒山绿化工作。

(二)创新机制、分类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分别采取不同的建设机制。主要通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由政府主导,实行招投标造林。对立地条件差、绿化难度大、市场开发前景小的宜林荒山,由各县(市、区)组织造林专业队实施。对于具有开发前景的宜林荒山和陡坡地,由所在县(市、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参与宜林荒山绿化、经营和开发。要借鉴林业生态圈建设中推行招商造林的模式,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承载、园区打造”方式,对一些区位优势明显的荒山积极进行推介,面向社会进行招商,吸引各类社会主体投资绿化和经营。鼓励企业捐建碳补偿林;引导广大适龄公民进行义务植树,或通过捐植、捐建纪念林等方式履行植树义务;动员市直、县直各单位分包荒山荒地进行绿化。在进行高速公路、快速通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和坡耕地绿化时,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在基本农田内发展林果业。

(三)明确政策、加大投入。宜林荒山绿化是一项投资较大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投资的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加大投入,确保宜林荒山绿化工作顺利推进。对于高速公路、快速通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和25度以下坡耕地绿化,除享受国家、省级补助外,市财政给予奖补(高速公路沿线500元/亩、快速通道沿线150元/亩)。对于高速公路、快速通道沿线25度以上坡耕地和可视区域宜林荒山,以及其他区域的宜林荒山绿化,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政策的统一性,此前制定的荒山绿化相关奖补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方案为准。

对于招商项目,除享受上述政策外,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经市、县规划部门审核通过后,绿化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项目,经营主体在完成绿化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原则上允许留出不超过10%的土地用于开发,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国家、省级贷款贴息和科技项目、农田水利建设等有关扶持政策。各有关县(市)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宜林荒山绿化工作。

(四)加强管护、巩固成果。加强树木管护是巩固造林成果的重要环节。要认真落实造林和管护责任,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调动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新栽幼树的后期管理,适时补植完善,及时对树木进行水肥管护和病虫害防治,严禁在已绿化地块内种植高杆农作物。坚持专业队伍管护与群众自觉管护相结合,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在重点搞好日常绿化管护工作的同时,严厉打击损毁树木违法行为,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五)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市政府定期对宜林荒山绿化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市绿化委员会成立督查组,分包县(市)实施全过程督查。在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一张施工图、一张任务表落实到底”的管理方法,对宜林荒山绿化的重点工程专门登记造册,明确地块四至、面积等基本情况,规范造林标准和时间进度,确保造林质量和绿化效果。市政府将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对按时按标准完成绿化目标任务的县(市)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对未按时按标准完成绿化目标任务的县(市)予以削减或取消补助资金,并进行经济处罚;每年终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滞后的县(市)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洛阳市宜林荒山和陡坡地绿化分年度建设任务表

2.洛阳市主要通道沿线25度以下坡耕地绿化任务表

3.洛阳市主要通道两侧防护林带建设任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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