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5〕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宣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3月12日
201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暨
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宣传方案
为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文明河南”工作要求,凝聚建设名副其实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强大正能量,持续提升洛阳全国文明城市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的主题、宗旨、基本目标、时间、地点和主要活动等。
二、宣传时间
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集中宣传时间为2015年4月1日—5月10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河南”、“讲文明·树新风”、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时间为全年。
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户外公益广告要于2015年4月1日前全部制作、安装到位。
三、标准要求
(一)总体要求:画面完整,不得掺加任何商业内容;广告媒体总数的10%制作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20%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结束后,将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调整为城市宣传和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二)10个高速出入口大型广告按30%比例、桥体广告按50%比例设置为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三)市区内重点地区按照市创建办规定的定点、定位、定面、定内容设置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内容。
(四)从即日起,全市所有LED显示屏和楼宇电视、电梯卫士,每天播放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内容不得少于1个小时。
四、任务分工
(一)各类新闻媒体
1.报纸类媒体。负责在报纸、网站、手机报等媒介加大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的密度;负责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商报每天刊登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各1/4版,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8个整版;负责对手机报用户每天编发1幅公益广告画面或者1条公益短信。
责任单位:洛阳报业集团
2.广播电视类媒体。负责在电台各频率和电视台各频道重点时段播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音频和视频;负责在洛阳电台各频率每天播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音频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电视台各频道每天播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视频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
责任单位:洛阳广播电视总台
3.期刊类媒体。负责在牡丹文学月刊刊登“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每期至少一个页面。
责任单位:市文联
4.互联网类媒体。负责在洛阳政工网、中国文明网洛阳站、洛阳文明网、洛阳网首页长期显著位置集中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洛阳报业集团
5.手机类媒体。负责按照市创建办提供的公益宣传用语对出入洛阳地区的外地宾客发送不少于2条公益短信;对本地客户每个号码全年发送不少于12条,3—5月份不少于6条公益短信。
责任单位: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
(二)相关部门与单位
1.市户外广告设置联合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型公益广告位置选定;负责将指定的公益广告宣传画面及发布要求及时提供给各类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各广告经营单位;安排非委局管理的广告公司按所属媒体30%的比例及全市现有大型LED电子屏和楼宇电视、电梯卫士均按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播放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并督查完成情况。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安排部署并督查施工围挡广告按50%的比例、路名牌广告正反两面均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市建投公司、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投公司。负责按照要求将新区楼体广告、路名牌广告、公交站亭广告的30%设置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4.市交通局。负责按照要求将局属各汽车站、出租车、二广高速公路沿线及出入口广告媒体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公交车身广告及公交站亭广告正反两面均按30%设置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5.市公安局。负责全市牡丹爱心亭日常修缮及维护,并确保20%的比例为牡丹文化节内容,80%的比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交通类公益内容。
6.市旅游发展委、商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的电子屏滚动播出市创建办提供的公益宣传用语;负责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内的楼宇电视按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播放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负责将星级宾馆房间内符合技术要求的电视开机提示语设置为“全国文明城市洛阳欢迎您”或“相约千年帝都共赏国色牡丹”;负责市区内所有电梯卫视按每天不少于1小时播放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
7.市体育局、园林局、文物局、文广新局、宗教局、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洛阳飞行学院、洛阳火车站(含洛阳东站、关林火车站、郑西高铁洛阳龙门站)。负责按要求在广场、公园、旅游景区、车站、机场、赛场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内容的时间每天不少于1个小时,户外广告位按30%的比例更换公益内容。
8.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洛阳分公司。负责按照要求将本区域内的广告位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9.孟津县、伊川县政府。负责按照要求将辖区内高速出入口广告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
10.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区属建筑工地封闭围挡按50%的比例更换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负责区管道路路名牌正反两面均按30%的比例更换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负责将社区、辖区内单位宣传栏调整为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内容;负责督导辖区商店(商铺)、门头的电子显示屏按市创建办提供的公益宣传用语滚动播出。
11.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执委会,市文明办、规划局、工商局。负责召开涉及公益广告业务部门和相关广告公司的协调会,规划确定公益广告的具体内容、版面、制作标准等。
12.市创建办。负责会同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执委会、市文明办、规划局、工商局做好上述第11项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从2015年4月1日开始对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标准达不到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及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任务重、工作面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严格标准,搞好对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牡丹文化节执委会和市创建办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制定详细的公益广告一览表,明确设置位置、图案、时间、数量等,并将主管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3月16日前报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组办公室(市创建办宣传处)。
六、组织机构
成立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组,牵头单位为市创建办,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户外广告设置联合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工商局、园林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广新局、文物局、宗教局、旅游发展委、交通局、质监局、体育局、文联、洛阳报业集团、洛阳广播电视总台,洛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各城市区(管委会)及孟津县、伊川县政府,移动、联通、电信洛阳分公司,洛阳飞行学院,洛阳火车站(含洛阳东站、关林火车站、郑西高铁洛阳龙门站),省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洛阳分公司,市城投集团、市建投公司、洛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投公司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宣传处。
联系地址:洛龙区政和路9号,市府西街与政和路交叉口市卫生监督局6楼;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徐巧丽63900617139388628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公益宣传语
附件
公益宣传语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
诚信友善
二.城市宣传
1.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2.努力打造中原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文化示范区、最佳宜居地、开放创新城
3.扩大开放招商抓好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
4.洛阳——休闲度假之都宜居宜商之城
5.宜居宜商家园和谐和美洛阳
6.世界圣城——洛阳欢迎您
三.牡丹文化节
1.第33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欢迎您
2.办好牡丹文化节增辉中原经济区
3.赏国色牡丹品河洛文化
4.相约千年帝都共赏国色牡丹
5.花开洛阳香飘五洲
四.文明城市宣传
1.全国文明城市洛阳欢迎您
2.文明洛阳共建共享
3.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洛阳
4.提升道德素养增辉文明城市
5.提升服务水平树立文明形象
6.文明出行路路畅通
7.按需点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8.学习雷锋帮助别人提升自己
9.诚信是金舍得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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