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3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3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14]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3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4月2日

漯河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3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通知书(济通〔2014〕2号)要求,国家土地督查济南局将对我市2013年度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例行督察,为全面做好迎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国土资源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的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为契机,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有效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把国土资源管理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配合例行督察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讲政治、讲大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配合土地例行督察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督察组在我市土地例行督察期间的协调、督促、检查和整改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例行督察工作的日常配合、协调、经费落实等工作,效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新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395-3133208。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督察内容及责任分工

此次土地例行督察是对我市两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涉及市、县区两级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国土、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

(一)明确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责任。

1耕地保护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情况以及地方政府违法违规征收、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2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征地程序履行情况、征地补偿标准落实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情况等。(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3土地供应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出让土地、违反国家调控政策供地和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等情况。(责任单位:市、县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4土地节约集约情况。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情况、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情况、节约用地情况、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5土地登记、抵押融资情况。土地登记“五不准”执行情况,依法确权登记情况,土地抵押情况,政府土地抵押融资情况(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6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主要关注集体土地违规入市情况、农地违规流转情况等。(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7土地执法检查情况。重大违法违规违法用地情况,动态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案件查处整改情况、信访举报线索问题查处情况,新开工项目用地情况。(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8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出台的土地利用与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情况。(市、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二)明确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

12013年度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涉地税收资金收缴情况。(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32013年度用地和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情况(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42013年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情况(责任单位:市建委)。

52013年度移送的涉嫌土地犯罪案件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62013年度移交的罚没物品处理情况,2011—2013年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2013年度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82013年度移送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纪检监察对象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92013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部门履职监管情况。(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10其他情况。相关涉地部门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调控政策情况、涉地事项履行职责和审批监管行为的监督检查由相关部门负责。

四、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督察通知书》(济通〔2014〕02号)文件精神,我市迎检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8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迎检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例行督察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准备迎检资料。资料要按照一宗地一卷宗的要求,做好整理装订,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并统一报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二)驻点督察阶段(4月下旬-6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将于4月下旬进驻我市进行驻点督察,为期一个月。

1内业审核阶段。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做好内业审核工作,按时完成资料交接,及时提供所需档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实地核查阶段。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及时提供现场核查所需资料设备,确保核查准确到位。

3情况反馈。督察组队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例行督察报告初稿,进行初步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对土地违法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区集中公开约谈。

(三)成果汇总阶段(6月-8月)。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根据督察情况向省政府发出《例行督察意见书》,对土地违法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市、县区集中公开约谈。

(四)整改阶段(8月-11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市政府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这次土地例行督察,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讲究督察实效。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主要任务来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准备各种迎检材料,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衔接。一是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项自查工作任务和表格;二是要及时提供、完善相关资料;三是要边自查边整改,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到位;四是要加强协调,按规定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督察期间的配合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各单位联络员名单于4月8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市、县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作为今年土地例行督察对象,要全面谋划,统筹协调。要将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对因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自查,按期报告。市人民政府的汇报材料由迎接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定。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务必于4月9日前,市直各相关部门于4月8日前分别向市迎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附件:漯河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3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

漯河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2013年度

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

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建委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市地税局局长

临颍县政府县长

舞阳县政府县长

郾城区政府区长

召陵区政府区长

源汇区政府区长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西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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