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13]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漯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25日

漯河市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旧城区和城中村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城市品位和形象,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规范运作、配套改革、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下称“两改”),全面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为建设美丽漯河、实现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把改善民生作为“两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民意,统筹解决好补偿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改造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被征收群众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2.科学规划,完善功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两改”规划,坚持统一规划、连片改造、彰显特色、完善功能的原则,科学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建设总量,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布局,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3.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在征迁安置、土地收储、规划控制、市政基础实施建设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在综合调控下采用市场化运作办法,发挥市场主体参与“两改”的积极性。

4.完善配套,强化保障。“两改”要妥善安置好原居民,统筹考虑改造后原居民的户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及社会管理等后续配套保障问题。将“两改”与城市产业布局相结合,提升“两改”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实力。

二、工作目标

2013年1月至2015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两改”任务,改造城中村56个,征收房屋996.8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488.6万平方米;改造旧城区15个,征收房屋752.2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231.6万平方米。共征收房屋面积1749.1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720.2万平方米。

(一)源汇区三年目标任务。三年内改造旧城区8个:老街城市综合体项目、人民路城市综合体项目、五一路以西老寨里改建项目、澧河东岸泰山路以西老二中区域、开源新城项目(含闫庄村、毛寨村、大荆庄村)、丁湾城市综合体项目、团结路区域、东安街商务中心项目,征收面积270.79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14万平方米;改造城中村4个:三里桥村、南关村(含孟庄、杨塚、马庄三个自然村)、挂刀营、东吴村,征收面积112.0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55.4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内有企事业单位及营业用房187.5万平方米。

1.旧城改建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旧城区改造项目6个:老街城市综合体项目、人民路城市综合体项目、五一路以西老寨里改建项目、澧河东岸泰山路以西老二中区域、开源新城项目(含闫庄村、毛寨村、大荆庄村)、丁湾城市综合体项目,征收面积260.5万平方米,启动103.9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11月底前完成年度征收任务的40%。2014年启动旧城区改建项目2个:团结路区域、东安街商务中心项目,征收面积10.29万平方米,启动10.1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剩余的60%的房屋征收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年度房屋征收任务的40%。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房屋征收任务,基本完成三年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2.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城中村改造3个:三里桥村、南关村(含南关、宁庄、马庄、孟庄、杨冢五个自然村)、东吴村,征迁面积77.4万平方米,启动40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11月底前完成房屋征迁任务的40%。2014年启动城中村1个(挂刀营村),征迁面积34.65万平方米,启动15.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剩余的60%的房屋征迁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本年度房屋征迁任务的40%。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剩余房屋征迁任务,基本完成三年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责任单位:源汇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各职能部门

(二)郾城区三年目标任务。改造旧城区4个:会展中心以东五里庙区域(含后郑、卓村、李村、中村四个自然村)、小李庄区域、北环路居委会、黄河广场改造项目,征收面积75.06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50.3万平方米;改造城中村17个:前周村二期、李盘庄村、碾盘张村、小高庄村、刘庄村、郭庄村、白庙村、石槽赵村、巴山路居委会、南街居委会、张胡魏村、陵园路、祁山路社居委、孙庄、大高庄、后周村、董庄,征迁面积209.56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56.9万平方米。征收范围内有企事业单位及营业用房94万平方米。

1.旧城改建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旧城区改造项目2个:会展中心以东五里庙区域(含后郑、卓村、李村、中村四个自然村)、小李庄区域,征收面积58.9万平方米,启动34.9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房屋征收任务的40%。2014年启动旧城区项目2个:北环路居委会、黄河广场改造项目,征收面积16.16万平方米,启动15.4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剩余的60%的房屋征收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年度房屋征收任务的40%。2015年11月全面完成房屋征收任务,基本完成三年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2.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城中村6个:前周村二期、李盘庄、碾盘张、小高庄、刘庄村、郭庄,征迁面积56.5万平方米,启动36.3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工作,11月底完成房屋征迁任务的40%。2014年启动城中村改造11个:白庙村、石槽赵、巴山路居委会、南街居委会、张胡魏、陵园路、祁山路、孙庄、大高庄、后周、董庄,征迁面积153.06万平方米,启动120.6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剩余的60%的房屋征迁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本年度房屋征迁任务的40%。2015年全面完成房屋征迁任务,基本完成三年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责任单位:郾城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等各职能部门

(三)召陵区三年目标任务。改造旧城区3个:翟庄东至中山化工厂区域(含翟庄、龙塘、冯庄、柳庄)、解放路万祥街、万顺街区域、八一路区域,征收面积105.4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67.3万平方米;改造城中村11个:英杨村、黄集村、洼张村、大河村、王裴村、宋寨村、万庄村、高庄村、庙李村、桂枝李村、张庄村,征收面积166.4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16.8万平方米。征收范围内有企事业单位及营业用房255.5万平方米。

1.旧城改建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旧城区改造2个:翟庄东至中山化工厂区域(含翟庄、龙塘、冯庄、柳庄)、解放路万祥街、万顺街区域,征收面积103.6万平方米,启动65.8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房屋征收任务的40%。2014年启动旧城区1个(八一路区域),征收面积1.8万平方米,启动1.5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剩余的60%的房屋征收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本年度房屋征收任务的40%。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征收任务,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2.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4个:英杨村、黄集村、洼张村、大河村,征迁面积36.9万平方米,启动35.7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11月底前完成房屋征迁任务的40%。2014年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7个:王裴村、宋寨村、万庄村、高庄、庙李、桂枝李、张庄,征迁面积129.5万平方米,启动81.1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剩余的60%的房屋征迁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本年度房屋征迁任务的40%。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征迁任务,基本完成三年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责任单位:召陵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等各职能部门

(四)经济开发区三年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完成城中村8个(西坡李村、辛庄村、娄庄村、小寨杨村、姚庄村、卢庄村、王庄村、曹店村)。征迁面积180.3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113.4万平方米。2013年启动城中村3个(西坡李村、辛庄村、姚庄村),征迁面积64.9万平方米,启动40.9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房屋征迁任务的40%。2014年启动城中村5个:娄庄村、小寨杨村、卢庄村、王庄村、曹店村,征迁面积115.4万平方米,启动72.5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13年剩余的60%的房屋征迁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本年度征迁任务的40%。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征迁任务,基本完成三年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等各职能部门

(五)西城区三年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完成城中村改造项目6个:西河村、大楼魏村、杨庄村、顿庄村、井李村、大吴庄村。2013年全面启动6个村庄的征收任务,征迁面积92.54万平方米,11月底前完成房屋征收任务的40%,启动46.1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任务。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剩余的60%的房屋征收任务,完成安置房建设总体任务的50%。2015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征收任务,基本完成安置房建设任务,群众回迁率达到50%。

责任单位:西城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等各职能部门

(六)职能部门目标任务

1.适时完成56个城中村和15个旧城区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2.适时完成房屋征收计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3.适时做好56个城中村和15个旧城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4.适时督导、指导各区完成56个城中村“撤并改”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5.适时完成56个城中村“农转非”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6.各区政府(管委会)在2013年3月30日前,将城中村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申报材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一个月内将材料上报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在受理各区政府(管委会)安置房供地申请一个月内完成材料准备,履行供地程序。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7.适时制定出台土地整理资金使用办法和监督办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8.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产权登记、灭籍、发证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9.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被征收群众社会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0.根据各区城中村申请情况做好集体经济转性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1.适时出台全市房屋被征收群众学生入学、转学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2.征收项目结束后做好征收项目资金审计、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3.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被征收群众社会稳定工作。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4.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跟踪监察征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3年2月)。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调研摸底,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台帐,层层召开动员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两改”的目的意义,形成支持、参与“两改”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3月至11月)。各区政府要按照市工作台帐要求,制定具体的推进台帐,并上报市“两改”办备案。各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搞好配合,扎实推进“两改”工作。

第三阶段:目标考评(2013年12月)。市“两改”办要根据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组织人员进行跟踪检查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

四、推进措施

(一)理顺体制,整合力量。成立市“两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两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方案审批、任务下达以及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激发社会各界对“两改”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热情,为“两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配合联动,强化服务。市公安、民政、社会保障、国土、农业、劳动、规划、建设、房管、教育等部门要依据本办法精神,分别就城中村农民转居民、撤村建居和村居整合、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集体经济改制、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房产管理、被征地群众学生入学、转学等制定配套政策。有关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限时办结有关手续,并将办理时限报市“两改”办备案。

(四)加强监察,治理乱建。市规划、建设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力量对城中村和旧城区的违法建设进行整治,对私搭乱建行为依法予以严处,防止因房屋征收引发抢建风潮。

(五)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将“两改”工作作为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招商引资项目予以考核评比,并适当提高在实绩考核中的占分比;列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市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以奖代补;对排名末位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在全市大会上作检查性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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