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耕地保护政府目标责任制,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我市建设用地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度各县(市)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予以下达(见附件)。

各县(市)要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将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除市及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其下一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申请。

附件:平顶山市2012年度补充耕地和土地整理任务表

http://www.pds.gov.cn/sofpro/cms/previewjspfile/zwgk/cms_0000000000000000070_tpl.jsp?requestCode=1&cateid=15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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