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濮政〔2015〕22号
颁布日期:2015-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精神,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濮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定县级以下规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3.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4.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5.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召集人:郭奎立(副市长)

副召集人:吕宝岭(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建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存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中华(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宋伯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潘顺恩(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樊相奇(市财政局局长)

王耀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冯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守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巨朝(市水利局局长)

张百昂(市林业局局长)

耿新杰(濮阳黄河河务局局长)

穆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柴红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穆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1.会议召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必要时可安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同志列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会议议题和出席人员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2.议题内容。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任务,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问题。

3.重大事项依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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