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信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信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信政办〔2009〕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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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信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9〕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制订的《信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日
信阳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二○○九年五月七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45号令)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基本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08年汛期(6-9月),我市降雨量比较大且降雨集中,多次出现大到暴雨,其中强降水天气过程主要集中在7月底8月初。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果断排除了多起地质灾害险情,因措施得力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全市122处监测点未发生一起责任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灾害点分布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及主控因素,确定新县、商城、光山、固始、平桥、浉河、上天梯、罗山县区为2009年汛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域,预防的灾种主要是突发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2009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的分布如下:
1、新县红高粱家属楼后滑坡隐患点,位于新县新集镇。该处2004年山体出现裂缝,汛期受雨水浸泡可能形成滑坡,由于该处属于居民密集区,威胁居民安危,应重点加强防范。
2、王畈村学校上面滑坡隐患点,位于新县卡房乡。该处滑坡稳定性较差,受雨水浸泡极易发生滑坡,威胁500人,应加强监测。
3、新县城区西山路滑坡,位于新县城区西山路路东,白毛尖山西坡。滑坡体长200m,宽20m,厚度1.5—14m,威胁滑坡体上现有居民5户20人,房屋共计33间;西山路路西分布的居民300余户,在滑坡体前缘居住的100户居民450人,应重点加强监测。
4、固始县古城墙土体滑坡隐患点,该处位于固始县蓼城东路。2003年7月在雨水浸泡冲刷下,城墙土体流失严重,造成居民房屋倒塌18间,威胁人口1500人,汛期可能发生整体滑动,应加强监测。
5、固始县段集乡桂岭村山体滑坡隐患点。2004年该村四个村民组均出现山体滑坡,冲毁农田29亩,冲毁房屋近90间,严重威胁当地村民,应加强监测。
6、苏仙石柯楼村黄土岭滑坡,位于商城县苏仙石柯楼村黄土岭。该处滑坡发现于2007年,威胁坡体斜下6户28人住房36间的安全,应加强监测。
7、杜冲不稳定斜坡隐患点,位于商城县长竹园乡汪冲村。2004年已发生部分滑动,形成约7万方的滑坡体,威胁省道216,应加强监测。
8、穆家湾不稳定斜坡隐患点,位于商城县汪岗乡郑河村。2004年8月出现4条裂缝,威胁105间房屋,90人,汛期易发生滑坡,应加强监测。
9、光山县泼河镇新街村杨洼滑坡,位于光山县泼河镇新街村。该处2005年出现滑坡,威胁40间房,62人,应加强监测。
10、息县濮公山矿区崩塌隐患点。该区因不合理的采矿活动造成山体坡角变陡,岩体失稳,易发生崩塌。1987年、1995年两次崩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07年1月21日一开采点发生岩体滑坡,滑坡体长约100米,高60米,宽40米,滑坡总体积近15万立方,应长期监测。
11、肖河流域泥石流隐患点,位于上天梯管理区火石山村火石山、塘洼、肖河村民组。由于大规模的采矿活动使采矿废渣乱堆乱放易形成泥石流,威胁人口4000人,应加强监测。
12、明港萤石矿老虎洞塌陷区隐患点,位于明港邢集镇高堰村晏庄。该区因不合理的采矿行为造成地面开裂、塌陷,引起矿区居民房屋开裂,已形成危房20多间,威胁当地18户88人的生存,应加强监测。
13、信阳市环南(湾)卧(虎)路沿线滑坡隐患点。因采矿活动造成大面积的矿山废弃地,延续三公里长,贯穿南湾、谭庙、睡仙桥及卧虎等村庄,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应加强监测。
14、罗山县朱堂乡天桥村、刘湾村地质灾害隐患点。该处于2007年7月出现山体滑坡,毁坏房屋27间,威胁20余户居民的生命安全,在汛期应加强监测。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的降雨特点和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确定6月1日至9月30日为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点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气象、公路、铁路、电力、建设、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县、区国土资源(地矿)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一次调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登记,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对列入市级监测点的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每点制定防灾预案。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乡镇、单位,同时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在此基础上,尽快编制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转实施。
3、各县、区国土资源(地矿)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检查工作,将列入市级防灾方案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一遍。检查重点是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预测预报方案和防灾避灾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4、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测预报及治理工作。同时,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地质灾害责任的新机制。
5、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各级国土、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在汛期(6-9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6、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668866513849725123
7、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县、区国土资源(地矿)部门应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重点的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注意把宣传培训工作重点放到乡镇、村组等基层单位,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能力,增加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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