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许政〔2014〕70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许昌市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收益租金的征收工作,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标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许昌市市区基准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一览表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许昌市市区基准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年

用途

级别

商业

住宅

工业

基准地价

年租金

基准地价

年租金

基准地价

年租金

自用

出租及改变用途

自用

出租

自用

出租

320

64

128

181

7.24

72.4

42

8.4

16.8

240

48

96

147

5.88

58.8

33

6.6

13.2

171

34.2

68.4

123

4.92

49.2

20

4

8

120

24

48

101

4.04

40.4

18

3.6

7.2

103

20.6

41.2

77

3.08

30.8

16

3.2

6.4

88

17.6

35.2

注: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许政〔2014〕44号)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准。

延伸阅读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关于印发遵义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