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许政〔2014〕70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许昌市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许昌市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收益租金的征收工作,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标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市区国有土地年租金征收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许昌市市区基准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一览表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

许昌市市区基准地价、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平方米·年

用途

级别

商业

住宅

工业

基准地价

年租金

基准地价

年租金

基准地价

年租金

自用

出租及改变用途

自用

出租

自用

出租

Ⅰ

320

64

128

181

7.24

72.4

42

8.4

16.8

Ⅱ

240

48

96

147

5.88

58.8

33

6.6

13.2

Ⅲ

171

34.2

68.4

123

4.92

49.2

20

4

8

Ⅳ

120

24

48

101

4.04

40.4

18

3.6

7.2

Ⅴ

103

20.6

41.2

77

3.08

30.8

16

3.2

6.4

Ⅵ

88

17.6

35.2

注: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许昌市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许政〔2014〕44号)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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